合同质保条款 质保金补充合同共(模板5篇)

时间:2023-09-23 18:22:34 作者:XY字客 合同质保条款 质保金补充合同共(模板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合同质保条款篇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青岛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某集团有限公司

法院认定

关于涉案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否扣除的问题。因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青岛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虽不能按照该合同附件《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的约定要求某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保修责任,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某集团有限公司仍应在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内承担法定的保修责任,结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规定,一审判决酌定涉案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并无不当。……综上,涉案工程质量保证金元(元×5%)应从涉案欠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合同质保条款篇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对甲方使用的产品进行定期维护保养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期设备明细表:略

二、维修保养服务

1、乙方每一个月为甲方安排一次设备检修,检查故障及隐患,并做好记录。

听取甲方使用意见,及时提出修改方案,并将检修情况三日内以书面提交甲方报备,应甲方要求及时安排上门服务,提供有关使用、管理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2、乙方免费提供应急保修服务:当系统发生故障,接到甲方报修后,乙方将派出技术人员专车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紧急情况下乙方将在3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以上时限不受公休日(如双休日)及节假日的影响。

3、协议期内甲方设施设备属自然损坏的,乙方应在两天内按“保修协议款项”给予修复,直至损坏设备恢复正常使用为止。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如发现部分元件因自然损耗需更换时,乙方免费提供,如人为原因造成的,配件以优惠价(产品报价清单)提供。

4、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对甲方提供全面维修服务。但乙方不对甲方自行维修或第三方维修造成的设备损坏负责。

5、若上述约定乙方未能做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履行条件

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维护工作,乙方应在保养期开始的一周内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按乙方的培训要求及使用说明书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设备,并派人监督。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自行更换设备配件,改动设备,更换参数。如有以上情况的由甲方提供一切因此造成的费用。

3、因甲方任何的人为误操作,他人车撞,电压不稳或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所导致设备损坏,将不受此协议所保障。其发生费用乙方不予负担(但可享受优惠价格)。

四、维保类型

a类、合同设备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20%实行全保(人为、自然原因损坏除外)。

b类、合同设备款__________(__________元)10%实行半保,双方确认的备件在500元以上由甲方承担,5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人为、自然原因损坏除外)。

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达成共识,选用类维保方式,金额_______元。维保金额_______(大写_______)。

五、付款方式:保修协议款自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按总额的50%(即_______元)支付到帐,到保养期半年以后的三天内支付总额的50%,(即___________元)。

六、备注:

1、每次保养由甲方确认。

2、保养、保修合同时,保修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因自然损耗而被置换的配件或设备其处理无偿归属乙方,便于乙方研究改进或销毁。

4、在执行协议中双方出现争议,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结束,自然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质保条款篇三

甲方(采购代理机构):

乙方(供应商):

为方便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简化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手续,提高采购效率,依据《_民法典》,《_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预存保证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预存保证金金额,收取,退还

1.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壹万元,作为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诚意保证。

2.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预存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发放一张_预存保证金卡_.

3.办理退还预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退回_预存保证金卡_.甲方在确认乙方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以转帐方式退还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缴广州市财政。

第二条预存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_预存保证金卡_作为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无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双方同意预存款不因乙方参加的具体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保证金数额的多少而增减。

2.个别特殊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甲方有权在采购文件中规定_不接受预存保证金卡_,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保证金。项目结束后,甲方依法退回该项目保证金。

3.乙方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依法扣减预存保证金,并上缴广州市财政。乙方应当在参加下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之前及时补足,否则,乙方的_预存保证金卡_失效。

4._预存保证金卡_仅供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乙方不得转借,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用途。

5.甲方必须将预存保证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_保证金专用账户_,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协议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预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xx年2月18日前已发采购公告的项目,由于未在采购文件中注明相关内容,不适用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可随时书面提出,要求甲方退还预存保证金,终止协议。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退款当日本协议即自行解除。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要求终止协议并退还预存保证金,本协议长期有效。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双方可协商修改,补充相关条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合同质保条款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条款,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从乙方处订购部分绿化(经济林)苗木,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及义务,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位、金额如下表,若有变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二、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供的各类苗木中订购甲方所需品种、规格的苗木;

2.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苗木;

3.甲方将乙方供应的苗木验收合格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栽植、管护。

三、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提供的各类苗木必须符合规定技术质量要求;

2.乙方提供的各类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85%以上;

3.乙方苗木交货时必须附《苗木检疫证书》等相关证件;

4.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力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的起苗、包装、运输全过程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按甲方要求规范操作。

四、苗木供货地点由甲方确定,苗木的起苗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供苗木,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提供苗木具体时间,乙方延期,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苗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苗木款的支付:

2.甲方以转账的方式付给乙方,乙方必须开具购苗发票。

七、违约责任:

1.若因苗木检疫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土壤、气候、经营管理等因素使本合同不能按时执行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八、因土壤、气候、经营管理等因素所造成的苗木达不到成活标准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九、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自然因素使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时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货款两清后终止。在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更改和废止;否则,应承担合同条款相应的全部经济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财务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合同质保条款篇五

(1)本规定所称的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

(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

(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请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工程部签署意见并经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会签后,报设计单位。

(7)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8)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