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述职报告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2 07:06:10 作者:江sx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述职报告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篇一

根据《劳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落实强制性职工工伤保障,分散企业风险损失,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为全员职工缴纳足额工伤保险费。

三、企业应确保受伤员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企业应收集下列资料:

1、保险评估、年费及反回资料;

2、索赔事件资料;

3、已发出赔偿资料。

五、企业应对下列费用进行调查:

1、保险费用;

2、有保险时的损失费用;

3、无保险时的损失费用。

六、管理部门及职责

职工工伤保险由企业工会管理,并指定负责人负责工伤保险相关事项的协调同、资料收集和费用调查工作。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述职报告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篇二

领导以及各位老师大家上午好,下面由我来做一个个人年终总结。刚刚听过领导以及老师的汇报,我觉得自己的总结甚是肤浅,考虑问题的角度以及深度还远远不够,下面的汇报若有什么不妥之处,会后还希望领导和老师们多多批评指正。

第一部分是我的工作内容

1、投保单的初审、登记、交单

2、保单的领取,发放登记

第二部分是个人成果和不足的总结

首先说一下个人成果:

第一个方面就是初审工作,经过对投保单的认真仔细的审查之后,确保无误再交到运营进行扫描录入,减少后续问题的发生,(减少问题件)以便提高承保速度。

第二个方面是报表,每天对总公司下发的报表做进一步的处理,统计,以便于各家代理公司及时的了解自己的业务量,对于各位老师来说就是能够及时的了解自己的任务进度,做到心里有数,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为后续工作制定更好的计划。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工作成果对我来说就是工作收获,那的收获就是学到了很多的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下面是工作不足:对于初审工作,说实话开始的时候我觉得它就是个小case,so easy。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证件号、银行卡号填写错误,邮编错误等等,让我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因为往往越是觉得容易的工作就越容易马虎,而初审这项工作恰恰是需要认真、仔细。单子多的时候,我就用以着急,也就容易马虎,所以这一点是需要改正的。另外一点就是还欠缺业务知识,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第三部分是未来明年的一个工作计划

首先,继续做好先前的工作,听从领导的安排。

第二,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后援服务,和各位老师为__为经代搭建一个更好的平台。

第三,继续努力的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那我希望有机会的话能够去听一听老师们的课程,因为很多东西自己去看和通过老师讲解,在理解上是有一定的差距的。

第四部分是个人感受。

1、保险方面的理论和知识以及保险行业的现状,使我对保险有了一个更客观、全面的认识。说实话在之前没有接触保险行业前,我对保险的认识就是,保险都是骗人的,对保险这门行业的认识非常的狭隘和片面,在真正的了解之后发现,那么对于现在的社会,太多的事故问题的发生,保险就显得越加重要。

2、对职场有了初步、真实、贴切的认识,明确了努力和改善方向,通过与领导和老师们接触,学到了珍贵的人际交往技巧和处世经验。作为一名刚毕业的学生,能够有机会来到__工作学习,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做学生的时候希望尽早的参加工作,但是根本不了解职场,工作之后才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每一个人职场都有它特定的一个运作流程。

3、电脑办公的实用知识与软件应用技巧,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强化了我对扩展知识和提高能力的学习。虽然我大学学习的是电脑,但是它设计的方面也很广,我学习的是计算机网络。学习的侧重点不同,所以之前对办公的应用也不是很精通,而且我之前是很烦恼excel表格,但是通过在工作中的学习,发现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认真面前,困难就是个纸老虎。我不怕自己犯错,需要的是在错误中总结经验,不能一错再错。也希望在我犯错误的同时,领导积极地批评指正,因为在以往的工作中,领导从没有严厉的批评过我,总是给予鼓励,这让我想到了某位名人说过的一句话就是“好孩子是夸出来的”我觉得是有一定的根据的,鼓励和夸赞也是一种动力。

4、培养了我勤奋、踏实、认真、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虽然初审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但是它是一个需要你去认真仔细对待的工作,可能就是写错一个数字,可能就是一项内容空缺,等等,就会带来很多的问题。处在什么样的岗位上就该以身作则,做什么事都要担起自己的责任。

接下拉的工作要点:

首先,我希望咱们__明年能够顺利的上市,之后也算是一个新的开始,希望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发展。

其次,是希望我们经代能够在各位老师和我们大家的辛勤努力下,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甚至是超额完成。

第三,是对我自己的一个愿景吧,希望我有一天也能够像在座的各位老师一样,站到台上去讲课,有一天大家也会尊敬的叫我温老师,那我也算完成了小时候的一个当老师的梦想。

第四,是对大家的祝愿,希望大家身体健康,合家幸福。因为老师们经常出差非常的辛苦,劳累奔波。所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们保证一个好的身体才能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身体,加强锻炼。

最后我要说一声感谢。感谢领导长久以来的指教,感谢各位老师对我的帮助和关怀。这么长时间以来,领导和老师们不只是在工作中给予我很大的帮助,在生活中也很关心我,大家都非常的照顾我,让我觉得这就是个家,非常的温馨。所以在这里我也代表我的父母向领导以及各位老师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们对小温的培养。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述职报告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篇三

(一)集民间资金建设公交站台40座,其中式公交站台16座、非港湾式公交站台24座,分别为:干道沿线8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天星大道段4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同心路4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共计24座非港湾式公交站台。

(二)严格按照规划设计的质量、外观要求建设,公交站台建成后实行出让广告经营权,经投资与收入核算,建议投资者无偿使用15年,在其经营期限内,由投资方负责站台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资方在站台使用期限内行驶公交站台广告招商使用权,其产权归县公共汽车管理站所有。

(一)原则

已建各类城市地下管线,实行“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原则;新建各类管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有偿使用”原则。

(二)范围

地下管线包括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高压和低压输配电线路、通信线路、广播和有线电视网络、自来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燃气管道、工业用输送管道。

(三)建设程序

1、县规划局应加强规划统筹,对新建道路及其地下管线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各管线建设单位应编制各自的管线专项规划,报送县规划局审核,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范围。新建各类地下管线由县规划局统一审批规划方案,业主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

2、管线施工图纸需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报县住建局备案。各管线在道路断面中的管位原则上应按照县规划局要求布置。

3、各管线建设部门应拟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在年初向县规划局、县建设局申报建设项目及具体内容。在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需要建设地下管线的各建设主体应取得县规划局批准的地下管线红线图等相关文件。若对原有管线进行改建、扩建的,应编制相关的实施方案和计划,并办理规划和道路开挖审批手续,签订管线管理合同(明确管线应符合城市规划管理)。单项工程造价大于30万元的,应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组织实施

l、对原有管线的改、扩建工程由所有权单位负责实施,并按城市管理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开挖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2、各建设单位应把好质量关,按照工程建设相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管,并及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隐蔽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质量监督部门和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

3、管线竣工后应按规定实行验收备案制度,除五方责任主体外,县规划、住建、执法、公用事业等部门应参与验收。

4、各管线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详细、准确的竣工图,并在县城建档案馆备案.以确保在今后道路扩建、改建时查阅。

(五)有偿使用

占用城市道路统一设置的管线通道,应当依据有偿占用城市公共资源从事商业运营的原则,缴纳相关费用。使用单位缴费方式和标准由县政府另行制订。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述职报告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篇四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3.2公司综合办负责公司各类型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

4.1社会保险险种分类及购买条件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医疗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失业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工伤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生育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其他保险:为公司某些特殊或重要人员购买。

4.2社会保险的办理和报销

4.2.1各类员工社会保险由公司综合办在确定保险购买对象后统一为员工购买,编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览表。

4.3养老保险的办理规定

4.3.1公司所有员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3.2实行公司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4.3.3公司新入职员工应在转正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由原单位转入公司,并将转移单分别交至公司综合办。公司员工离职时,分别由公司综合办办理养老金转移手续。

4.3.4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的缴纳。

4.4医疗保险的办理规定

4.4.1公司应按规定为全体员工办理相应的手续,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4.4.2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的缴纳。

4.4.3员工可按照当地大病统筹的规定,到指定的大病统筹医院就医,公司不再报销医疗费用。

4.5失业保险的办理规定

4.5.1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有关手续,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4.5.2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的缴纳。

4.5.3失业保险领取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4.6工伤保险的范围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非负主要责任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7工伤保险待遇

4.7.1工伤保险待遇

4.7.1.1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7.1.2员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4.7.2员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4.7.3员工因工伤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登记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4.8生育保险待遇

4.8.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对女员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不安排女员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

划定女员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严格遵守。

女员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休假15天,晚育增加休假15天。

4.8.2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4.9意外伤害保险的办理规定

4.9.1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

4.9.2随着社会保险的发展和提供的保险商品越来越多,公司应精心选择合适的保险机构和保险品种,以求获得低成本、高效益的保险效果。

4.10公司综合办及时办理与员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企业间转移、撤保、续约等事务。

4.11公司综合办应密切关注国家和各地区政府保险法规、政策动态,并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4.12本办法与当地政策抵触时,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述职报告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台州市黄岩区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及《劳动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各部门及其职工必须严格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适用于公司各级部门。

3.1、本公司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参加了工伤保险,并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台州市黄岩区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3.2、工伤管理要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预防相结合,各单位和职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持续发展”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3、职工发生工伤或经鉴定患有职业病后,应当及时给予救治,各部门应当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受伤治愈后的职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其伤残鉴定等级,安排伤残职工退出劳动岗位或从事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

3.4、行政部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工伤事故、职业病的调查,责任的界定,并向劳动人事行政部门报告取得其工伤事故的认定结论,组织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3.5、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3.5.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5.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5.1.4、患职业病的;

3.5.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3.5.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5.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3.5.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本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本条第3.5.3项情形的,享受除一次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5.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5.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5.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5.3.3、自残或者自杀的;

3.5.3.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其它行为。

3.6、职工发生伤害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按规定和程序向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人事行政部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负责工伤认定的本地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取得工伤事故的认定结论,完成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

3.7、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人事行政部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地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部门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8、经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认定结论公司存档,公司并按认定结论发给《工伤证》,作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凭证。《工伤证》应准确记载职工受伤害时间、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或经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有直接关联的疾病等。《工伤证》上的记录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经涂改的《工伤证》无效,应以原件结论为准。

3.9、劳动能力鉴定

3.9.1、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地方政府同级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人事人事行政部门、卫生人事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下设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鉴定中心、办公室挂靠同级劳动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均由上述部门负责,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工作。

3.9.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鉴定或确认工作:

3.9.2.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

3.9.2.2、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3.9.2.3、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3.9.2.4、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

3.9.2.5、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3.9.2.6、职业康复的确认;

3.9.2.7、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

3.9.2.8、其他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3.9.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由公司、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报《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提交《工伤认定通知书》或者《工伤证》、病历及其诊疗资料。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作其他工伤鉴定(确认),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3.9.4、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3.9.5、申请鉴定的个人对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并提交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及相关材料。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9.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公司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负责首次鉴定的劳动能力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

3.10、工伤保险基金及工伤保险待遇

3.10.1、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3.10.1.1、工伤医疗费;

3.10.1.2、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3.10.1.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10.1.4、生活护理费;

3.10.1.5、丧葬补助金;

3.10.1.6、供养亲属抚恤金;

3.10.1.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10.1.8、辅助器具费;

3.10.1.9、工伤康复费;

3.10.1.10、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

3.10.1.11、按规定支付与工伤保险业务相关的其他费用。

3.10.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公司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台州市黄岩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公司按照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10.3、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市、本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套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10.4、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本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

3.10.5、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机构发生费用先由公司和职工垫付,待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劳动保障行政经办机构予以报销。

3.10.6、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3.10.7.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3.10.7.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10.7.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10.8、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3.10.8.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3.10.8.2、保留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公司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公司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10.9、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3.10.9.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3.10.9.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10.10、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10.10.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10.10.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10.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4个月的本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规定条件享受本条第一款第(1)、(2)项规定的待遇。

3.10.1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救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3.10.12、职工因交通事故引起工伤,应先按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处理获赔低于工伤待遇的,按工伤待遇规定补足差额。

3.10.1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10.13.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3.10.13.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10.13.3、拒绝治疗的;

3.10.13.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3.11、本办法所称职工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受伤前本人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个月的以参保缴费基数或本公司实际发放的、约定的日工资为基数计算。

3.1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务院、台州市黄岩区有关工伤保险条例和政策执行。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述职报告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篇六

一、全年业务经营状况

1、业务发展情况。全年实现保险费收入万元(去年万元),同比上升%,(已赚净保费万元)。其中:机动车辆险保费收入1289万元,企业财产险保费收入万元,学生、幼儿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64万元,其它各类责任险保费万元。

2、赔款支出等情况。全年共支付各项赔款万元,综合赔付率为%。其中:车辆险赔款737万元,赔付率为%,企业财产险赔款万元,家财险赔款万元,各类责任险赔款6万元。

3、到目前为止,全年共缴纳地方税金万元。

二、20__年的几项主要工作:

(一)求真务实,周密部署。

各项工作抓前抓早,摈弃前松后紧的不良工作作风,对全年工作早计划早安排。在省、市全保会议未召开前,保费任务尚未分配的情况下,公司自我加压,于__年底就提前分配__年度1—2月份个人保费任务计划,开展小指标劳动竞赛,实行人人头上有指标,并制定了严格的奖罚制度,对完不成任务者实行待岗处理,只发基本生活费,完成任务后重新上岗。由于措施得力,首季保费收入同比上升?,实现了“开门红”,为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基础。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今年是人保财险公司股改重组上市后的第一年,各项工作是否取得预期效果,是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大考验,对公司未来发展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为此,公司班子和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全面完成今年各项指标任务的重要性,全保会议后,公司及时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提出了“强化车险管理、提高盈利能力和提高优质业务占比、注重实现优化业务结构为重点”的工作方针,努力提升公司创造最大价值的能力。

(三)认真做好车险经营管理和车贷逾期清收工作

(四)、加强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

一年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业务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7月1日,公司发展了两名新党员,确定了一名党员发展对象,公司党支部还组织新老党员赴定远县藕塘烈士纪念馆重温宣誓仪式,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公司还开展了向任长霞同志学习的活动,号召广大员工恪守职业道德,敬岗敬业。坚持周六下午学习制度,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和阶段业务汇报同步进行,制定了相应的学习计划。建立健全了一整套适应本公司实际的制约机制,先后推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廉政制度。班子成员都能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使公司班子形成一个团结拼搏、务实进取的战斗集体。公司还通过开展警世教育,先后认真学习了由省保监局和省公司转发关于保险业发生贪污受贿和挪用犯罪案件的情况通报,树立员工超前防范意识,把防范违法犯罪的关口前移,有效地遏制违法犯罪活动。

(五)加强公司内部管理

1、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经济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继续进行三项制度的改革,我司坚持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以效率为中心,实行工效挂钩,彻底清除人浮于事的消极现象。做到一人干保险全家干保险,坚持以贡献排名次,以业绩论英雄,实现了万元保费工资制。让经济杠杆起作用,变职工要我干为我要干,拉开了分配档次,增强了工作的积极和主动性。公司在管理上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做到以制度来管人、管事,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了人情、感情关,增加了职工遵纪的自觉性。

2、规范经营管理严格遵守总公司颁发的“六条禁令”。严肃经营纪律,增强依法合规意识,严把承保“进口”关。为坚持有效发展的原则,公司针对各类车型、车辆使用性质及赔付率较高的车型、企业,重新设置了承保条件。

4、强化理赔管理理赔工作的好坏,是提高经营效益的关键所在。为此,公司领导从思想上、组织上充分重视防灾防灾减灾工作。同时,为了加大理赔管理力度,制订了各项理赔管理制度,对理赔人员从严要求。

5、做好数据质量整理工作今年是“数据质量年”,数据质量建设是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基础工程,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是重大决策的关键依据。我公司根据市公司的要求,对各项业务数据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等进行了多次清理检查,清理人员包括财务人员、承保人员和理赔人员,他们全部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逐单逐案的清查,使公司业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改善。

(六)人保形象,搞好优质服务

公司根据保险服务行业的特点,从狠抓文明创建入手,抓落实,重实效,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完善了优质服务措施,制定了优质服务标准,明确了服务内容,规范了服务程序。广泛深入保户,回访“黄金客户”,积极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作风,增加了服务透明度。

二是加强营业室窗口的建设。严格挂牌上岗,文明服务,全体员工使用文明用语。

三是执行双休日值班制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公司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了市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也有很大进步,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非车险亟待发展。非车险业务规模占总保费比重还很小,没有形成规模效益。我公司将认真分析非车险发慌缓慢的原因,积极寻求对策,加强各类新险种的宣传,积极开展有效的促销活动,进一步拓展个人代理营销、兼业代理营销,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促进非车险业务的发展。此外,要充分发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的作用,要求职工做到的班子成员要首先做到,严格执行逐级负责的行政原则;要狠抓全体员工的求真务实工作作风,要求所有业务工作责任到人,努力提高工作的办事效率;继续执行万元保费工资制度,实行人人头上有指标,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20__年,公司的工作任务仍然将十分艰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决定以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为主线,以提高公司业绩以及全体职工收入为根本出发点,弘扬求实、诚信、拼搏、创新的企业精神,使来安公司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述职报告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篇七

保险柜是财务人员存放现金、证券、银行支票及印章的重要工具,那么有哪些相关的管理规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财务保险柜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险柜的管理使用,专门存放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纳票据。

(1)保险柜的管理。

保险柜一般由行总经理授权,由出纳员负责管理使用。

(2)保险柜钥匙的配备。

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由出纳员保管,供出纳员日常工作开启使用;另一把交由行政综合部或财务总帐会计负责保管,以备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开启使用。出纳员不能将保险柜钥匙交由他人代为保管。(公司现保险柜只有一把钥匙,另一把不明的情况下暂时由出纳保管,查明具体在何处后交由行政综合部保管。)

(3)保险柜的开启。

保险柜只能由出纳员开启使用,非出纳员不得开启保险柜。如果单位总会计师或行政综合部需要对出纳员工作进行检查,如检查库存现金限额、核对实际库 存现金数额,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开启保险柜的,应按规定的程序由总会计师或行政综合部开启,在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开启由出纳员掌管使用的保险柜。

(4)财物的保管。

每日终了后,出纳员应将其使用的空白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银钱收据、印章等放入保险柜内。保险柜内存放的现金应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账,其他有 价证券、存折、票据等应按种类造册登记,贵重物品应按种类设置备查簿登记其质量、重量、金额等,所有财物应与账簿记录核对相符。按规定,保险柜内不得存放 私人财物。

(5)保险柜密码。

出纳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出纳员调动岗位,新出纳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

(6)保险柜的维护。

保险柜应放置在隐蔽、干燥之处,注意通风、防湿、防潮、防虫和防鼠;保险柜外要经常擦干净,保险柜内财物应保持整洁卫生、存放整齐。一旦保险柜发生故障,应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修理,以防泄密或失盗。

(7)保险柜被盗的处理。

出纳员发现保险柜被盗后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待公安机关勘查现场时才能清理财物被盗情况。节假日满两天以上或出纳员离开两天以上没有派人代其工作的,应在保险柜锁孔处贴上封条,出纳员到位工作时揭封。如发现封条被撕掉或锁孔处被弄坏,也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报告,以使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及时查清情况,防止不法分子进一步作案。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述职报告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篇八

车险改革被呼吁多年,今年可谓是迎来了大的突破。继今年6月出台了车险改革试点后,保监会于10月22日表示,正在试点推进的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将从现有的6个试点地区扩大到18个试点地区。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车辆保险管理规定。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2、自家车撞自家人的,可以获赔

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3、意外导致车上人员撞伤的,可获赔偿

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4、“高保低赔”问题得到调整

原来的高保低赔,即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却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

变化前:比如一台车10万块钱,投保10万,开了两年后还是要投保10万,但是发生事故之后,保险公司是按照折旧后价格赔付。茶哥采访了业内人士马先生:现在新的规定按照实际价值投保,如果发生全损的情况保险公司按照保额赔付。改革后的商业车险保单新增一个折旧后的车辆价格。

变化后:比如新车一台车10万,投保10万,两年后按照折旧后价格投保,不再是10万。

在实行保费浮动机制以前,小事故赔付一直居高不下,或者多车轻微刮擦,一直让众保险公司深感头疼,于是,才有了如今改革后加大“保费浮动机制”即上一年度理赔次数多了,来年的保费就会上浮,甚至遭到保险公司拒保。例如:出险一次不打折,两次上付25%,三次是50%,四次75%,五次以上是两倍。一年以及两年以上不出现折扣。

在商业车险改革后,更加强调了风险与费率的挂钩情况,也就是风险越高的车主,要付出的保费就越高。而驾驶习惯好、不怎么出险的车主,就可以享受到更优惠的费率。

什么是代位求偿?简单地说,有一个人欠了你的钱,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你要不回来,如果这时候有个第三方,那么第三方就可先把这笔欠款付给你,然后第三方再去追偿。

换到交通事故来说就是:遭遇交通事故时,若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拒绝赔钱,则可以让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由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车险投保三误区

误区一:12万元以下交强险都可赔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的,122000元的限额不是所有的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

误区二:上了“全险”就全赔实际上并无“全险”这个概念。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险种。对于玻璃险等特别险种是不包含其中的,投保人要了解每个险种的承保范围才能按需投保。

误区三:任何事故保险都能赔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醉酒、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相关药品或麻醉相关药品等情况,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车辆险有很多种类可供选择,购买车辆保险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主要是常用的汽车保险主险:

1、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是车辆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保与不保这个险种,需权衡一下它的影响。若不保,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担。这与第三者刚好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平时的小磕小碰,都可以得到赔偿。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2、第三者责任险 属强制性保险,车年审时需要。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撞车或撞人是开车时最害怕的,自己爱车受损失不算,还要花大笔的钱来赔偿他人的损失。因为交强险(2008版)在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上赔偿较低,在购买了交强险仍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 以现在的赔付标准,建议最少买10万元,最好买20万元或50万元,特别是新手或中意飞车的朋友及工作压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因五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价钱相差不大,总之这个险种买大的自己安心。买时最好参照本地区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3、全车盗抢险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以及其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的损失。车辆丢失后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车辆实际价值(以保单约定为准)的80%的赔偿。若被保险人缺少车钥匙,则只能得到75%的赔偿。

4、车上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其中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就是过去的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如果双方对责任的判定都没有异议时,则可以拍张照片后先把车挪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再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查勘、照相、定损。申请索赔时要带齐行驶证、身份证、驾照、保单等证件。

当发生撞车、翻车甚至撞人等重大交通事故时应在报警后保护好现场,同时抢救伤者,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提供保险单正本、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等单据。

如果您的车在外地发生交通事故,要先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说出保单号、出险时间、地点、原因以及经过。承保公司会要求当地的分公司代为查勘,这时您一定要注意让当地公司按规定程序照相,出具代查勘报告。回到所在地后再到保险公司填出险通知书并进行索赔。

常看到有些车主其实就是为了掉了点漆、瘪个小坑的事,就急着去4s店修车了,其实这样不仅费力,在出险次数过多后还有可能会引起保险公司的注意,对今后再次投保也是十分不利的。所以如果是非常小的伤可以到快修美容店花几十元钱就可搞定了。

1、全面型:交强险+商业三责险(3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车身划痕损失险。

约有20%的车主选择此类型组合。适合于新车新手及需要全面保障的车主。

2、常规型:交强险+商业三责险(2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

约有60%的车主选择此类组合。适合于有长期固定人员看守的停放场所停放的车辆,也适合于有一定驾龄、愿意自己承担部分风险的车主。

3、经济型:交强险+商业三责险(10万元)+车损险+不计免赔。

我们的汽车保险主要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两大门类,交强险是必须要求车主购买的,否则汽车将无法通过年检,自然也无法上路行驶。对于不缴纳交强险的车主,一旦被交警部门发现轻则罚款,重则扣车。所以我在此提醒大家,交强险一定要及时缴纳。

一、商业险

候购买一些防撞防擦的险,比较实用。像车辆自燃险之类的是给比较老的车预备的,可以不予考虑。

二、车辆损失险

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的损失。这是车辆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保与不保这个险种,需权衡一下它的影响。若不保,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担。

三、第三者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撞车或撞人是开车时最害怕的,自己爱车受损失不算,还要花大笔的钱来赔偿他人的'损失。因为交强险(2008版)在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上赔偿较低,在购买了交强险仍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

四、全车盗抢险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以及其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的损失。车辆丢失后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车辆实际价值(以保单约定为准)的80%的赔偿。若被保险人缺少车钥匙(两把)、行驶证、购车发票等,则可能只得到75%的赔偿。

五、车上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其中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就是过去的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六、无过失责任险

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毁,保险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 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

七、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承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来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

八、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风挡玻璃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

九、车辆停驶损失险

(2)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3)在保险期限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限。本保险的最高约定赔偿天数为90天,且车辆停驶损失险最大的特点是费率很高,达10%。

十、自燃损失险

对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给车辆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十一、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未投保本险种,新增加的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十二、不计免赔特约险

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保险。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基本险条款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办了本保险后,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方面的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这是97年才有的一个非常好的险种。它的价值体现在:不保这个险种,保险公司在赔偿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的损失时是要区分责任的:若您负全部责任,赔偿80%;负主要责任赔85%;负同等责任赔90%;负次要责任赔95%。事故损失的另外20%、15%、10%、5%需要自掏腰包。

2、买保险还有很多附加服务。例如阳光保险闪赔服务、全国通赔、无限次和无里程非事故道路救援等;另外4s店里的保险公司可以送保养,很实在;洗车服务,也可以考虑。

3、保险公司保费的基本规律:若上一年度车辆未出险,续保时可享受7折优惠;上一年度发生1~2次赔款,按基准保费承保;上一年度发生3次赔款,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10%;上一年度发生4次赔款,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 20%;上一年度发生5~7次以上赔款,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30%;8次以上, 就会被拒保。有些车险公司的规定更为严格,出险4次就可能被拒保。

4、电话销售保险是应该可虑的主要渠道。根据保监会的规定,电话直销车险可在国家最低7折的限制下,再降15%。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行驶证、去年保单,在投保的时候将车辆的准确信息报给接线员。

5、旧车车主来说,私家车从个人代步工具变成接送家人的专车,最好购买车上人员险,为家庭新成员的出行提供保障;车龄较长的汽车盗抢的概率较低,并且车的价值已大幅缩水,可以考虑不投保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光买驾驶,和副驾驶这2个座位都够用了。

“盗抢险”要注意一下,是要看你停放的位置,如果经常在街边停放。

“不计免赔和不计免赔额”这两个险种用处非常大。

“车辆损失”在前几年应该买。

“划痕险和玻璃单独破碎”。如果车辆为家用轿车,不是非常高档的话,划痕和玻璃维修费用低廉,可以不购买。

5年以上的车辆,建议购买自燃险。

6、一些陷阱:

其一: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其二:诱导超额投保或重复投保。《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计算方法是每年减去总价值的6%)。因此,投保人多投几份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其三:代理人员“扣单”。保单以假乱真。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因此,在拿到保险单证时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xx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应拒绝签字。

保险公司人员管理岗述职报告 工伤保险管理制度篇九

1、合肥明光电镀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已建成,有标识,有台帐及危废管理计划,危险废物委托合肥吴山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基本达标。

2、安徽伟宏钢构有限公司危废贮存场所而进一步规范,有台帐及危废管理计划,危险废物委托合肥吴山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3、保定天威电气设备结构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危险废物委托合肥吴山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但需进一步规范危废贮存场所,完善台帐及危废管理计划。

4、安徽新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及合肥杏花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根据母公司要求一并委托合肥吴山固体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有台帐及危废管理计划,但合肥杏花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需进一步规范。

5、安徽中铁工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采用了新工艺,全年无危废(废沥青)产生。

同时我局根据行业特点,对合肥超艺彩色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的18家单位危险废物均已交由危险废物有资质单位处置;对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企业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我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各环节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