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运代理单(8篇)

时间:2023-07-08 08:32:16 作者:曹czj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2023年海运代理单(8篇)篇一

(一)电放

电放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填了电放申请传真给船公司就行了。不要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申请,上面清请楚楚地写明了你放弃领取提单的权利。签字盖章之后,您就不要再想跟船公司要提单了。您如果已经拿了提单,又要改做电放,那您需要把全套提单交回船公司之后再填写电放申请。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现在船公司做电放不用发电报了,发email就行.您可以要求船公司在发email的同时cc给您一份,这样您就可以在第一时间把电放的信息通知收货人。说到这里想起刚进公司时同事说的一个笑话,问:为什么非洲的一些港口不能电放?答:因为那里老停电。

要提醒您的是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做电放的,据我的经验,古巴,委内瑞拉,巴西这些国家是不能做电放的。不过也不那么绝对,比如在xx港口,如果您的收货人在当地神通广大,船公司在目的港的代理接到电放通知后,会为客人重出一份提单帮客人清关。没办法,不服不行!

跟电放有关的常用英文单词有这么两个:telex release(tlx rls)和surrender. tlx rls 中国人都明白,但是外国人好象不怎么常用,他们一般都用后者。surrender这个词一般作“递交”解,但是在海运业有特别意义,“shpr has surrendered ob/l at our side”意味着发货人做电放了。所以建议您和船公司打交道的时候慎用surrender这个词。

(二)海运单

海运单就是sea waybill(swb)。

海运单的`放货方式在本质上跟电放没有区别,都是凭收货人的公司证明放货。区别是海运单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为客户出正本。不过海运单正本基本上就是废纸一张,因为提货根本不用什么正本,一份正本复印件就够了,更有甚者用涂改液把darft上的“draft only”字样涂掉也可以提货,从中大家可以体会到海运单和提单差别。

对于船公司来说,提单和海运单的差别反映到舱单上,只是bill type的不同。如果船公司目的港收到的舱单bill type是提单,那么就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或电放放货,如果船公司目的港收到的舱单bill type是海运单,那么就可以凭收货人的身份证明放货。

(三)换单

换单的专业叫法是switch bill,在国际贸易中其实很常见,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好象只见香港、台湾、新加坡、迪拜以及欧美的贸易商运用得得心应手,很少见国内的贸易商玩过,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换单可以简单概括为“三”、“二”、“一”。三方贸易、两份提单、一个中间商。三方贸易-供应商、中间商、实际购买商 两份提单-第一份提单的发货人是供应商,收货人是中间商; -第二份提单的发货人是中间商,收货人是实际购买商。一个中间商-整个换单过程由中间商一手操控;换单的实质就是中间商为切断实际供货商和购买商的联系而在提单签发过程中采取的小花招。

中间商付清货款和运费后,从供应商处取得第一套提单;中间商马上找船公司去换第二套提单:换提单的地点随中间商选,可以是发货地、收货地,也可以是第三地,反正一般都是中间商人头比较熟的地方;提单的发货人换成中间商,收货人变成真正的购买商。谁持有提单,谁就有货权,他想怎么换就怎么换,当然,条件是要付船公司换单费,大约usd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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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运代理单(8篇)篇二

托运方:___;(简称甲方)

委托代表人:___;电话:___;

地址:___;

承运方:___;(简称乙方)

委托代表人:;电话___;

地址:___

一、乙方负责甲方指定产品的发运和配送

二、双方工作衔接流程:

1、乙方根据发运需求和货品数量按甲方要求进行发运;

三、甲方提供资源

四、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所有发运货品按照甲方要求送到指定地点;

3、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沟通;

4、乙方驻场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五、财务结算

六、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9、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他:

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1、协议在执行中引起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协议书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有效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4、本协议书须附入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海运代理单(8篇)篇三

承 运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托 运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期 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一、甲方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和运力配置许可的情况下,对乙方在承运。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托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具《委托书》;《委托书》必须以书面或者数据电文的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提交。

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运力配置状况、运费价目表和营运实况动态,并为乙方应用甲方的网站及电子订舱系统提供方便。甲方承运的船名、航次以及运到期限,以装船日公布的船期表为准。甲方针对乙方的托运要求,根据网络运输综合效益和实际营运调度的需要,可适时采取必要的绕航或中转措施。

四、乙方确保自己是拥有所托运货物所有权的货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经营权的资格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凡乙方该身份或经营资格受到限制及发生变化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隐瞒事实造成甲方损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按《委托书》中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乙方持续委托甲方承运的业务,自甲方接受委托之日起,结算时限为 每月15日 ;乙方不能在前列时限内清偿运费的,甲方可以对乙方后续托运的货物行使留置权。

六、甲方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有关港口、保险公司等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乙方在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与港口等单位约定的操作规程或作业要求。甲乙双方都有义务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实施任何有损对方信誉的行为。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体业务往来中,必须遵守有关规程或行业惯例;凡涉及本合同未尽事项,依照国家颁布施行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港口货物作业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此前订立的所有合同、协议全部终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通过协商处理不能解决时,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诉讼管辖。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海运代理单(8篇)篇四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在货物到达海港前(近洋船抵港2日内),向乙方提供进出口货物完整真实的相关文件(加盖公司印章)。

2.甲方应保证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或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限额支票。

3.若由于甲方不能提供进出口货物单拒或用以缴纳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限额支票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滞报金,滞箱费,港口费,滞纳金,转栈费等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将负责甲方的换单,报关,纳税,海关验货,商检,卫检,动植检,陆运等所有清关及运输手续。

2.在单据齐全,税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在货物到港后的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3.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延迟提货,不追究乙方责任:

(1)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乙方申报。

(2)海关在货物检验中提出问题,未及时解决。

(3)货物已通关放行,因甲方原因不能接受而延迟提货(甲方书面认可)。

4.乙方需将所有问题的文件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在货物运到甲方厂区或指定地点的其他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卸货。

6.乙方应保证货物在陆运途中的安全。如所运输的货物为有害化学品或危险品,需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不因意外事故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因运输原因对货物造成的损坏或因运输不当而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乙方需在提货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关单原件并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政府批文。

三、收费标准

1.集装箱货物收费标准:

(1)2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40英尺集装箱,包干费_________元。(以上包干费包括:港杂费,商检费,动植物检,卫检费,回空费,陆运费,报关费,劳务费,通关费,普通换单费。以上包干费不包括:海运提单换单费,海关验货摆箱费,特殊货物熏蒸费,消毒费,洗箱费,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箱费,转栈费,滞箱费,滞报金。)

2.拼箱货物收费标准:

(1)每票货物包干费_________元。(包括:报关费,劳务费,通道费,录入费,三检提货手续费,仓储费,陆运费)

(2)换单费实报实销。

四、结算方式

款。

五、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个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023年海运代理单(8篇)篇五

________________(下称卖方)为一

__________(下称买方)为另一方,

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协议书。

经同意:卖方出售、买方购买__________(下称货物),其数量、规格、价格详见清单a.兹同意如下:1.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

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2.买方须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

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

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3.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2)发票一式四份(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4.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5.交货:(1)交货期为___________(2)装运港____________。

6.装运条件:(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2)买方可指定_____远洋运输代理公司作为其船运代理,并负责支付港口所有费用。

买方应分别于船到达装运港前10天、5天、72小时、24小时,把船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和时间,以及船到达装运港时,该船的吃水量以电报告知其代理(3)买方应在船达装运港前10天,将该船的详细情况,包括船名、船籍、预达日期、船长和船员之国籍,呼号、载重吨位、吃水、总长及按国际海运惯例所需的其他资料,以电报告知其代理(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

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8.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

此按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

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

9.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0.适用规则和章程:(1)装运条款:见清单b(2)外轮在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应遵照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

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1.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12.卖方因自然的原因而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

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主管当局出具的证书。

(某一)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方国家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清单a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数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额之5%)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总值:u.s.d.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公吨价为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6.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清单b装运条款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

(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1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6.货装完毕,卖方将合同号、品名、数量、载运船名和启航日期以信件告知买方。

清单c外轮停靠_____港装卸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规定(附件略)。

卖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

买方代表: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

2023年海运代理单(8篇)篇六

______(简称甲方)

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作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输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间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 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 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 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代 表 人: (签章)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 月 日订立

2023年海运代理单(8篇)篇七

乙方: 身份证号:

一、转让价格。经公开转让,乙方愿意支付 元人民币购买甲方船舶。

二、支付时间。乙方必须在签订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购船款缴到射阳县信诚产权交易所公告上注明的银行帐号上。逾期作毁约论处,乙方竞价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在收到《产权交割通知书》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现有过户资料,但不负责船舶过户手续的办理。如发证机关要求,可以派人协助办理船舶过户手续。

2、乙方责任。转让船舶的基本状况乙方已熟知,相关证件资料情况均已知晓,成交后,乙方不得因船舶质量、证件资料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并限在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两周内(不包括船舶需要维修及补办有关证照所需的合理时间)办妥船舶过户手续(具体过户时间要求按国家海事部门的要求规定执行),过户期间,双方不得借故拖延过户期限,须延期过户由双方协商解决。

3、船舶过户过程中,因年检、补办证书所发生的费用及缴纳的滞纳金、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船舶按现状予以出售,船舶过户费用、产权交易费、公证费、手续办理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国家税收按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过户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须自行协调解决或向射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射阳县信诚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协助调解、解决瑕疵争议等义务和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国资办、交易所、港口管理局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船舶过户手续办妥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射阳县港口管理局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见证方(射阳县产权交易所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2023年海运代理单(8篇)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适用范围

1、甲方向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具有办理向乙方委托办理之业务的经营资质,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并维持该证书的有效。由于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可能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不利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货运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履行代理职责。

3、乙方将按双方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代甲方洽承运人或承运人代理及有关方办理货物进出口的配船,装箱,进栈,报关,装船,签发提单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具体委托范围以委托单证列明为准。

4、甲方如不遵守本协议中有关费用结算等的规定,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立即滞留其相关单证,直至终止接收甲方的货运代理委托,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蒙受的所有损失,责任和费用。

第二条:单证要求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内容正确,完整的托运单证(托运单证要求另见乙方制定的《订舱注意事项》,注明有关运输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甲方预先在乙方备案的订舱专用章(业务章),若业务过程中有诸如装箱,报关,进栈,装船等特殊要求,甲方必须在委托单上特别列明或另行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协商确定相关费用,若无特别书面委托列明,则乙方仅负责订舱,甲方口头委托产生的可能疏漏乙方不负责任。

2、甲方如需对委托进行更改,应在乙方要求的时间之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对委托更改的时间要求另见乙方制定的《订舱注意事项》,因甲方要求更改委托单而产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另外,甲方必须全额支付因甲方失误而产生的返空等费用。

3、开船前甲方应对提单内容进行核对,并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甲方业务经办人的签字乙方视为有效)乙方在甲方核对后,根据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向甲方送交正本提单。

4、若甲方与船公司签有协议运价,则甲方在订舱时须在委托单上注明正确的协议编码,如逾期提供或不予提供,则视作无协议运价,甲方应按乙方取高不取低的原则支付运费,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确认费用,乙方关于运费确认的要求另见乙方指定的《订舱注意事项》。

5、协议双方应各自指定专人负责运价申请,协议管理,并做好相应的工作,并对专人给予书面授权权利,如有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各方未及时通知多导致的一切风险由未通知方承担。

第三条:风险责任

1、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注明日期并盖甲方印章,乙方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甲方的委托单应在乙方规定的受载日前送达乙方处,对超过受载日甲方要求加载的货物,乙方可积极协助其进行配载,但不为此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

2、乙方有责任按甲方提供的委托单内容配在货物,但若甲方实际出运的货物与委托单内容不符,特别是甲方隐瞒其货物危险品性质,货物实际重量,数量,尺寸的,甲方必须承担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费用的收取与结算

(1)暂停一切本协议下业务的操作,直至费用付清;

(2)可要求承运人延迟签发包括提单等之运输单证,直至费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5)可要求承运人于所签发的当次提单上加以相应批注;

(6)可要求承运人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缓交付货物。

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所有未付款项0.5% /天的违约金,甲方应在支付欠款的同时支付违约金。

a、甲方委托乙方运输"危险品货物","私人物品"等,甲方必须先付清运费,乙方方可给予签发提单,乙方并在合理时间内退回甲方报关单据。

b、乙方同意现行签发提单,甲方保证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前付清费用,乙方在合理时间内拖回甲方报关单据。

c、乙方同意先承运,甲方保证电放货物前付清全部费用,乙方在合理时间内退回甲方报关单据。

d、考虑到双方长期友好合作,乙方同意给予甲方货物装运后20天内的信用期及限制在人民币壹万元内的信用额度,甲方保证在这个时间前,在业务发生费用不超过信用额度时即付清全部运杂费用。在协议正常执行过程中乙方有权选择是否在甲方报关单据到期之前的任何时间将其退还甲方;在甲方未支付所发生的运杂费之前,乙方有权扣留操作项下的货物与提单。

e、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发票不作为甲方已付款证明,账款付讫以乙方银行的到账通知为准,甲方不得因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争议影响费用之结算,本协议下之费用不可扣减,乙方对于因其他纠纷发生拖欠费用情况进行商谈,并不影响乙方基于本协议主张任何权利,并采取相应措施。

3、在甲方要求发货人等相关方直接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之情形,甲方就以书面形式授权乙方直接向发货人等相关方收取或书面指示相关方直接向乙方支付,并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在相关方付清全部费用后,乙方才交付正本提单,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相关方拒付或逾期不付,则应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并由甲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其它

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如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提单,乙方可要求承运人滞留或者留置该票货物直至乙方可滞留甲方其它托运货物提单,并通知各有关单位,联合终止接受甲方的订舱托运业务;协议执行期间,如承运船舶的船公司宣布增收各类附加费或提高运价,乙方有权作出调整并按新费率与甲方进行结算。

1、运费金额以甲乙双方具体出货时的约定为准,逐次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托运单上注明,或者另纸书面确认。

2、甲方保证在业务过程中向乙方提供的各类保函应为原件,如为传真件,效力等同于原件,甲方保证承担保函中承诺的所有责任。

3、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需变更或解除,须提前30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之附件、附录是本合同不可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后续修改的任何附加条款也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条款将自动的优先执行,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4、本协议未尽事宜,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法律和惯例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所在地法院管辖。

6、本协议一经签署,双方原有的货运代理协议自动终止。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昭信守,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