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单方终止合同大全(14篇)

时间:2024-03-28 02:34:10 作者:薇儿

合同协议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并包含必要的法律要素。我们可以从合同协议范文中学习如何准确、清晰地表达双方的意愿。

单方终止合同

律师解答:遇到这样的情况,张女士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张女士咨询的情况来看,这属于购房者违约,张女士完全可按照合同的约定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想继续卖房,就主张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余房款及相应的违约金。张女士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房款退还给购房者并终止合同的履行。

张女士无论选择哪一种途径解决都可以,因为这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她应该享有的合同权利。

工业用地改住宅用地靠谱吗?

律师解答: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在工业用地上建设住宅出售属于违规行为。这样的房屋虽然价格会比同类楼盘低,但是存在不能办理产权证、无法落户口、使用年限短等诸多风险。当然如果工业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经过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批准等一系列的程序可以转为住宅用地。

像杨先生遇到的情况,建议杨先生在购房时看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五证齐全的话,说明开发商已经完成了土地性质转换的相关手续,此时购房就不会存在上述的风险。

单方终止合同

1、合同终止后,便失去了法律上的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同时,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从义务关系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

2、合同终止后,还应清理一切有关合同关系的手续,如负债字据的返还与注销。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债权人应将负债字据返还于债务人。债权人如能证明字据灭失,不能返还,应向债务人出具债务消灭的字据。

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通知,是指当事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告诉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助,是指当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单方终止合同

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同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开发商一房二卖时,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八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同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解释第九条第二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此项内容是指只要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受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就可以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九条第三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此项内容也是指只要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在将此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就可以解除合同。

(五)出卖人迟延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即出卖人迟延交房经买受人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单方终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出租人,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承租人,下称乙方)。

兹因甲方基于邻居(其它所有权人)反对之原因,请求与乙方终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甲方所签,标的物坐落于______县市______市镇乡区______里(村)______邻______路(街)______段____________巷______弄______号楼楼顶或屋凸之空间之租赁契约。双方同意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租赁关系。

二、乙方应即将标的物上之基地台设施拆除,并将标的.物返还于甲方。

三、甲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______日内,返还押金新台币(下同)______元整及租金______元整,共计______元整予乙方。

四、原租约中若有其它优惠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兑换卷及回馈方案同意书)______,甲方同意弃。

五、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当事人各执壹份为凭。(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终止租赁合同协议书终止租赁合同协议书。

立书人。

甲方:(印)。

代表人:

乙方:(印)。

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方终止合同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于20__年_月_日与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___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包括本协议书前甲、乙双方针对本工程签订的所有合同、补充协议书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统称为原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项目。

二、乙方的关联文件及对本工程所签订的涉及到甲方义务各项合同、还包括在执行中甲方所担保的责任项目同时解除。

三、乙方在本项目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乙方必须完善己完成的工程项目验收工作、如未达到验收标准、必须急时采取相关措施、至到验收合格为准。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监理公司、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承包范围内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资料)、经监理和职能部门审核签章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所需的资料整理成册(不装订)、移交给甲方。

六、乙方原合同中所承包的工作内容中已完成工作量经甲、乙双方现场实测后以文书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七、工程结算按原合同所议定的条款执行、以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作为乙方原合同此期间所完成工作内容的最终结算。

八、最终结算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同后、再签订甲、乙双方欠款还款协议书、确定还款时间。

九、工程款支付:甲、乙双方对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甲方担保费用、按财务要求对帐并予以确认、并按要求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有关工程款项。

十、原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甲方财务要求确认并完成本协议约定内容后,与工程结算款一并返还。

十一、解除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先行无条件退场、同时移交符合档案要求的全部资料、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在场外进行结算。

十二、解除合同签订后,甲方重新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本项目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施工现场干扰、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十三、解除合同后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

十五、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监理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单方终止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__年7月16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16.5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__年12月6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方终止合同

首先要看合同为什么单方解除:

第一种:解除合同的人违约,无故要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第二种:被解除的一方存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也可以追究过错方违约责任。

第三种: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被单方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的情况,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第四种:因为总则或者分则的法定原因解除,这些法定原因多半因为违约或违法产生,可以追究过错人违约。

至于双方合意解除、合同无效不属于单方解除。所以是否要追究看看是否是不可抗力。

单方面终止合同

甲方:___________(即出租方,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承租方,下称乙方)。

为避免纠纷和明确各自的责任,甲乙双方就解除联销合同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兹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在我商场经营,造成单方面违约,故提前终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乙双方所签署的联销合同,甲方收回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号的商业用房。双方同意解除原租约中有关终止租约、权利担保及管辖法院等条文仍有效外,余悉依下列协议履行:

一、双方于签订本协议书时起即终止原联销关系。

二、根据联销合同7.6条中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的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及押金____________元整。

三、乙方应于终止租约时起支付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物业管理费_________元整。电费_________元整。总计:________元整。所有款项应于年月日前付清。

四、如在上述期限内乙方无力付清物业管理费及电费给甲方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全权处理将该商铺内及仓库内所有物品,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通过双方友好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甲方管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八、甲、乙双方在明确清楚、了解相关法律之情况之下,签署此协议。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委托人:

委托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违约终止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乙方从甲方租赁_________一台,价值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时间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从甲方租赁_________一台,价值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时间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押金_________元。制作加租金_________元/天,租金在还机时从押金中扣除,剩余押金返还给乙方。双方需共同遵守以下约定,若有违背则一方有依法追究另一方赔偿所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甲方提供的设备主要功能在出租时正常,能够及时提供机器。使用中由于机器不正常而造成资料丢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于操作、天气等原因电池使用时间可能减少。

二、乙方在正常按说明书使用情况下机器损坏不承担。

三、及时归还甲方,若有延迟则加倍租金,如违反规定操作造成损坏则有乙方负全责。

四、基本操作规则(详细请看说明书):

1.不要手摸镜头、取景器等部位,也不要弄脏它们。万一弄脏,自己不要去擦,以免损伤,及时与我们联系。

2.不要让水、沙子或其它异物进入机器,不要对着太阳等强光摄像。以免损伤ccd等贵重器件。

3.不要私自开拆机器,不要弄坏机器上的时鉴。

4.小心震动损坏,使用中要通风良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单方违约租房合同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相关租房违约合同内容,一起来看看!

答:房屋租赁合同已经签订,生效,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已经缴纳的租金、押金等可以要求退还,但你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至于中介费,居间服务已经完成,你自己的原因不想继续承租的,中介费一般不退。

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和起租日没有关系,无论是否到起租日,也无论是否入住,你在合同生效后因为个人原因解除合同,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不生效的情况下,可以撤销。但这只是理论知识而已,我估计中介不会和你谈这些的。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以对方实际经济损失为限,没有经济损失的不需要赔偿。

只能要求直接经济损失,你说的是可预期利息,法律不支持。

中介费退不了是肯定的了,你现在直接要求退还押金和租金是可以的,对方不同意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你的描述,不需要缴纳,对方不退你去起诉吧。

延伸阅读:

合同违约金标准。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在适用违约金责任时,应当注意以下规范:

1、违约金的适用应当以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为前提。

从原则上讲,违约金必须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这是《合同法》第114条关于违约金含义的规定所决定的,同时《合同法》在废除原有的有关法定违约金制度的规定的同时,并没有规定新的法定违约金制度,所以明确违约金应由当事人事先约定是尊重当事人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2、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处理规范。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所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还有不同的做法。我们认为,应当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因为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而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因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没有必要对此进行主动干预。

2、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当事人之间不能达成新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以适当体现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无法确定上述中等标准的,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当事人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一般可以以不超过非违约方损失的120-130%为过高与否的'调整标准;以低于损失额80%作为是否过低的认定标准。当然还应当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确定。

3、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概括的违约金,即合同约定在一方当事人部分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完全不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数额是同一数额,而一方当事人出现部分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违约行为时,违约方提出约定违约金过高时,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关于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数额的规定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此时调整违约金的依据是合同法关于法院调整违约金权力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合同已经部分履行的比例来计算扣减违约金。此时对违约金的调整方法与标准仍然是根据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非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来相比较而确定的。因为违约金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设定的,但不是根据履行的数额来确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能根据已经履行的比例来进行扣减,否则是根本不符合违约金的性质的,但是已经履行的事实可以表明,非违约方的损失并不是太大,而可以据此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数额。

施工合同条款合同违约及终止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7.1当事人约定终止。

本合同订立后,因为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使得合同履行变得不必要或者不可能时,经合同当事人协商可以终止合同。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时,应就已完工程的计量、验收、估价、支付及撤离现场等善后事宜达成补充协议。

17.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额,承包人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

(1)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施工合同条款合同违约及终止

(2)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按第18.3[发包人索赔的程序]的约定向承包人索赔由于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后,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合同款项。

(5)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第19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办理。

17.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终止。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权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将在对方收到通知后终止。发出通知方可以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申请免除责任或者部分免除责任。一旦发生此类终止,监理人应决定已完成的工作的价值,并颁发包括下列内容的支付证书:

单方终止合同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上文详细介绍了委托合同解除权的解释、委托合同也存在单方不能撤销的例外情形、委托合同的终止后果等内容。需要注意,单方是随时可以终止委托合同的,只要不给合同的另一方造成损失;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委托合同终止的纠纷的相关问题,可以找我们专业的律师为您解决。

施工合同条款合同违约及终止

16.4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

承包人发生第16.3款[承包人严重违约]违约情形,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发包人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按照第17.3款[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处理。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它违约情形,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承包人应承担违约所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造成的其他损失。

16.5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6.6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