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实用5篇)

时间:2023-10-07 15:36:14 作者:QJ墨客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实用5篇)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篇一

尊敬的领导:

关于我单位在今年二月份违规向全站干部职工发放交通补贴一事,我表示深刻反省,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作深刻检讨。

在发放补贴之前的会议上,起初我内心是不同意的,但考虑到单位干部职工在去年工作期间,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工作非常辛苦,同时单位干部职工的总体工资待遇偏低,特别是站里大部分职工都是年轻同志,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于是我动了恻隐之心,放弃原则,同意了补贴的发放。为此,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不停反思、深刻检讨自己的主观决定,心情非常沉重。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政治觉悟低。

十八大后,党和国家提出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大力转变政府工作作风。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我却没有足够的认识,没有把八项规定、六条禁令放在心上,落到实处,与党的要求相违背。

二、纪律性不强。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没有遵守党的要求,没有遵守有关规定,没有将规章制度刻在心中。事前,没有考虑自己的行为决定是不是与制度相违背,以致事态未及时刹车控制,未能杜绝后续结果的发生。

三、存在侥幸心理。

由于认为这次发放的费用是全站干部职工交通补贴,所以我认为应该不会被外人知道。正是有了这种侥幸心理,放松了党性修养锻炼,理想信念淡化,纪律观念淡薄,未坚持原则才做出了违规的事情。

事情已经发生造成严重不良后果,作检讨也难表我悔恨痛惜之情。归根到底,还是我没有认真深入理解贯彻_“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的精神,对自己要求不严。没有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辜负了领导的培养与信任。经过这次事情,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我为我的行为感到后悔,也对给我站带来的不好影响感到愧疚。

作为单位领导班子中的一员,我必须要为我的过失负责。同时也希望领导能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我必将以这次教训,作为极其宝贵的经验财富加以吸取,并铭记于心,时常警醒自己。加强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学习,政策法规有要求的坚决遵守,违规违纪的事情坚决不干,班子议事一定要讲原则,坚持党性,争做一名遵纪守纪的合格党员。

检讨人:

年 月 日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篇二

2012年3月19日至2012年4月20日,国家_武汉特派办对我镇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武汉特派办通过与公安、工商、房管、人社等部门数据对比,查出2011年,全镇共有782户家庭不符合条件违规领取低保资金370余万元,(剔除已追回和重复数据)。根据_的意见和要求,按照县政府安排和南政办发[2013]3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的工作。为抓好落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低保工作条例》,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我镇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努力实现城乡低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目标任务

此次追回违规领取低保资金总任务为370余万元,(剔除已追回和重复数据),按照_提供的名单,剔除有误部分,全部予以追回。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抓好追回违规领低保资金工作,成立镇追缴违规领取低保资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四、时间安排

从2013年5月30日起到2013年6月30日结束。

五、工作步骤

(一)召开动员大会。镇追缴违规领取低保资金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村、居委会主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干部参加,安排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明确时间结点。会后,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追缴方案。

(二)抓点带面。对明显不符合条件,有意、恶意骗保对象先行追缴,限期到位(2013年6月10日前),如不配合,司法机关将介入。

(三)全面追缴。各单位根据工作对象、工作任务,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追缴。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动员错领对象主动交回。其次是对其他对象下发追缴通知书,限期交回。第三是对拒不退回的重点户请_门协助退回。第四是对追缴不力的单位由纪检部门进行问责。

(四)开展督查。为使追缴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镇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各单位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追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精心安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追缴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追缴工作涉及面广,人员多,要广泛宣传教育,讲解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违规领取低保是不道德行为,骗保是违法犯罪行为。在全镇营造追缴和主动退回违规低保资金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责任,确保稳定。此次追缴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责,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追缴任务。同时要确保稳定,要结合实际,多下功夫,多想办法,深入细致做好追缴对象的思想工作,做到完成任务和维护稳定两不误。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篇三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实施了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根据龙纪发〔〕53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了规范津贴补贴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三公”经费及规范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文件精神,专门成立了龙游县安监局规范津贴补贴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确保津贴补贴工作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根据各文件精神,我局对照要求,对单位“三公”经费及津贴补贴发放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发,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执行情况。经过自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公务员工资发放,除了按中央和_规定的正常津补贴外,没有自行设立新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禁止和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的.发放范围,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二)“三公经费”的严格控制。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二十条规定”为契机,严格控制单位“三公”经费。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禁酒规定,公务接待消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是公务卡支付结算。截止8月底,公务接待费累计同比去年下降万元,公车使用支出经费累计同比下降万元,会议支出经费累计同比下降万元;公务用车做到定点停放、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没有公车私用现象。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此次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我局未发现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及“三公”经费使用等违规违纪现象,今后我局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继续正确领会各项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若干问题解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及《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逐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坚决制止违反规定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的通知》(淮办发[2016]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津贴补贴发放行为,学校领导班子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实质

学校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及时将相关内容和要求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增强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自律意识,提高了执行津贴补贴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执行纪律的严肃性。

二、积极贯彻落实,针对问题自查自纠

学校严格对照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召开校长办公会、全校大会专题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确保津贴补贴发放规范。

三、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学校绩效分配方案参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84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市级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09]140号)、《市级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淮人发[2009]100号)精神执行,规范了津贴补贴、奖励项目标准。学校没有发放各种实物,没有违规使用工会费,没有转嫁费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继续坚决制止违反规定发放各种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违规发放补贴追回方案篇五

_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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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_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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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第31号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已经2013年5月3日_第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_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_部长: 黄树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_审计长:刘家义

2013年6月13日

第一条 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_行政监察法》、《_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 第三条 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 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应当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并清退收回。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_、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_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_、财政部、人事部、_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

中纪发[2006]17号

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_机关及经批准参照《_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实施时间为:从2007年1月1日起。

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单位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发放标准按省正式批准的方案执行。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_力脱钩,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含经营性收入),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统收统支,统筹安排。同时,由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

各部门、各单位原通过合法合规渠道筹集的、由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

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发放。所有单位都必须按照辽财库〔2006〕360号文件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个人津贴补贴。津贴补贴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决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规范工作平稳推进。

在国家规范奖励性补贴意见下发之前,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奖励性补贴一律取消。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后,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一律不准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一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

从2007年3月1日起,各单位除了执行新的津贴补贴标准以外,其他现金、实物等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一律停止发放。

区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凡违反有关纪律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直接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