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范文(17篇)

时间:2024-03-13 09:02:03 作者:雁落霞

通过工作汇报,我们可以与上级领导、同事和合作伙伴分享自己的工作进展和成果,增强沟通和协作。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些成功的工作汇报案例,或许能给我们带来一些启发和借鉴。

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范文

县政府办:

南坤镇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依照《海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xx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精神,我镇危改办的全体工作人员通过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如今已基本完成申请农户摸底、受理农户申请调查、建档审批等工作。现将我镇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如下:

20xx年5月3日,南坤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和xx县住建局的统一安排,成立了南坤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组长由镇委副书记、镇长唐斋担任;副组长由镇委副书记郑渊福、人武部部长吴坤明、主管副镇长王磊光、副镇长苏运麟担任;成员由镇干部(调查员)王汀烈、王法进、王和文等人员组成。在我镇综治办设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简称“危改办”),办公室主任由王汀烈同志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协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顺利开展危房改造工作夯实组织基础。同时为了贯彻好党和国家关心农村贫困群众住房的惠民政策,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我镇制定了《南坤镇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流程示意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开栏》等,从而使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化,更好地接受群众的监督。

20xx年县委、县政府和xx县住建局给南坤镇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130户;南坤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本着“优先解决最危房屋户,优先解决最困难农户”的原则,科学地给全镇、三片区分配任务;通过“依靠村干部摸底登记、依靠调查员入户取证”的作法,切切实实落实好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在20xx年5月8日,我镇首先召开了“危改”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大会,会上由主管领导王磊光副镇长向参加会议的农村镇干部,26个村(居)委会的书记、主任,传达有关“危房”工作的政策、精神,同时,我镇“危改办”还复印了方案、流程示意图给各村(居)委会,让大家了解到什么是“危改”工作,如何开展“危改”工作;接着,从5月20日我镇开始进入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到8月15日止,南坤镇共受理的农村危房农户共146户,其中已改造好的危房有134户;正在改造中的有12户;具体分布情况是这样:南坤镇片共有55户;黄岭片共有40户;藤寨片共有51户。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建立农户危房改造档案,是确保农户获取政府补助资金的重要环节,建立档案标准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危改”工作的成效。我镇采取“三个准确”作法,第一是要准确掌握申请农户的危房情况,填写好“农村危房等级鉴定表”,对房屋危险点进行采点、拍照;第二是要准确了解农户的类别,对分散居住在村的五保户、低保户,革命烈属家庭和特困户,要优先给予解决,认真填写好农户信息表;第三是要准确掌握农户危房改造项目的施工进展情况,做好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材料照片工作,要求村干部、包村镇干部、镇危改办调查员一起参与该项工作,确保一户一档工作的真实性。

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到今天为止,已经告一段落。下一步的工作,我镇是这样安排的:

1、继续做好全镇农村危房的摸底工作,为下一年度打好基础。

2、组织南坤片区、藤寨片区和黄岭片区三个检查小组,进行交叉检查验收。

3、将已建档的146户农户,召开镇党委、镇政府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

4、按规定时间,及时把验收建档好的农户材料上报xx县住建局审批。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

根据《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都政办发〔20xx〕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20xx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为11户,验收任务主要是核查全镇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否按农村危改操作规范实施、住房建设质量是否达标、所下达任务是否按时完成、档案资料及系统录入是否规范准确、补助资金是否按要求及时规范拨付等。

(一)现场检查。

1.清点竣工数量。验收组对全镇20xx年度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逐户进行实地核验。

2.核实危房改造对象。核查农村危房改造户贫困属性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以旧代新,以他人顶替本人及是否存在第二次享受危房改造指标情况。

3.房屋验收标准。

(1)竣工标准。一是对以新建方式实施危房改造的竣工标准为房屋建设整体完成,施工质量合格,安装外围门窗,接通生活用水用电达到入住标准;二是对于维修加固的竣工标准为按照维修加固方案完成建设任务,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

(2)面积标准。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实行最低和最高限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以上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新建农房要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强我区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xx〕3号)规定,按照村庄规划、当地制定的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或村庄规划设计通则等相关文件确定的农房建筑面积和建筑层数进行管控,并确保符合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的管控要求。

4.工程质量情况。检查农户新建住房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部门颁布的质量标准,如存在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屋面漏水等情况的均不予验收。

(二)补助资金核查。

核实是否规范使用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是否按照工程进度通过惠农“一卡(折)通”方式按时足额拨付到户。

(三)深入各村屯现场核验建房情况。

(一)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要做到竣工一户验收一户、投入使用一户,我镇自检验收工作于20xx年9月10日前完成。

(三)验收组在验收工作结束前,要认真分别填写验收相关表格,组长和成员对验收结果需签字确认,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组  长: 。

副组长:  。

验收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危改办,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验收的日常工作。

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事关党委政府形象、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各村和验收组成员人员要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认真、严格、细致地做好验收的各项工作。

(一)各村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积极配合镇危改办完成主体工程验收及档案资料的建立,完整、真实地提供本村的验收档案资料。

(二)各村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同志协助验收工作。

(三)要严格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地开展核查验收工作,做到数据准确无误,严禁弄虚作假。

(四)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接待和任何礼品,做到公正严明,按要求验收。

(五)验收实行组长成员共同签字负责制,坚决杜绝在验收中不讲原则、弄虚作假、谎报瞒报、重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如在验收中出现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镇党政办公室要保障和支持验收工作用车。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

各村委会、镇农场、镇直属机关各单位:

根据《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顺利推进我镇20xx年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市下达给我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紧紧依靠广大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努力改善我镇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自主建设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与“三联三问三解”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20xx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为xx户,根据全镇农村贫困危房分布情况按比例分配给各村。优先解决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孤儿住房问题;优先解决低保户、农村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二女(含少数民族三女)户、少数民族危房户、贫困残疾人(一级)家庭等农村贫困户住房问题。各村具体任务分配表详见《xxx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一)补助对象。

我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农村被鉴定为d、c级危房的住户,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特殊困难户、五保户、孤儿、低保户、农村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二女(含少数民族三女)户、少数民族危房户、贫困残疾人(一级)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若各村申请的危房户数多于镇下达指标,则各村需通过抽签、摇号等公平方式选出。

(二)建设标准。

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全部由政府出资帮组改造的危房户,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xx平方米以下,必须是砖混结构平顶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危房户,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xx平方米以下,必须是砖混结构平顶房。d级危房拆除重建的,鼓励建设具有抗震、节能特点的砖混结构房屋,原有危房原则上必须拆除,必须消除危房隐患。维修的房屋,必须是农户主屋,形象必须达到墙体批档、屋顶整体翻盖。

(三)补助标准。

每户补助标准结合改造对象、危房等级和改造部位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为:一类户:d级危房确需由政府大部分出资改造的特殊困难户,每户补助x万元;二类户:d级危房整体拆除重建的农村五保户、孤儿每户补助x.x万元(双五保、双孤儿的增加x万元);三类户:一级残疾户、低保户、农村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二女(含少数民族三女)户、少数民族茅草房家庭每户补助x万元;四类户:d级危房整体拆除重建的其他普通困难户每户补助x万元;五类户:局部维修的困难户每户补助x.x万元。

(四)建设方式。

农村危房改造坚持原址重建为主的方式,确需异地重建的,应按照我镇村镇规划要求,在条件好的中心村选址建设,逐步实现中心村的集约建设。

1、特殊困难户房屋由镇政府负责统一建设,市住建部门负责质量监督。

2、五保户房屋由镇政府负责统一建设,市住建部门负责质量监督。

3、其他类型农户房屋由农户自主建设,市住建部门、镇政府进行指导协调。

4、经审批确认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必须与镇政府签订协议,明确补助标准、建设标准、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

5、由镇政府负责统一建设的房屋,镇政府与被委托的施工队签订建房合同。

(一)农户申请申报。

农户户主填写《xx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体现农户基本信息的户口本、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领取证、残疾证、二女(含少数民族三女)户落实节育措施证明书、贫困户证明等材料。

(二)村委会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同时邀请该村委会“三联三问三解”工作组人员参加会议,评议确认符合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上予以公示x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提供下列材料报镇政府审核:

1、经村委会确认的《xx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书面意见;

3、村委会公示情况相片;

4、公示无异议证明;

6、有户主在场的危房现状全貌相片。

(三)镇政府审核。

镇政府对村委会申报的材料,组织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提供下列资料报市危改办审批: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根据分配任务落实和工作进度情况,经镇政府申请、市危改办审批,由市财政统一组织分两批次拨付。我镇根据农户工程进度拨付补助资金到“一卡通”:完成主体结构时拨付xx%,竣工验收后拨付xx%。

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在x月份开工建设,x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建设,xx月底前全部完工,完工后按要求悬挂统一制作的标识牌。

我镇安排专人分片负责,定期对每户农户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农户建房完工后,由镇政府负责逐户验收,填写《xx省农村危房改造检查验收表》,完成一户验收一户,完成一村验收一村,完成一片验收一片,分批次进行。

(一)工作机构。

镇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成员从办公室、民政、社会事务办等部门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由民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

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分账审核、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实行月进度报告制度。

每月xx日,将当月农村危房改造的工程进度及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形成报告上报市危改办。

(四)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包括体现农户基本信息的证明材料、农户申请书、农户档案信息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书面意见、村委会公示及公示无异议证明、农户与镇政府签订的协议、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张照片等。全部农户的纸质档案信息都要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改造农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五)实行户牌编号制度。

对本年度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在全部完成建房后,统一挂上由市危改办发放的门牌。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

     20xx年,我镇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在区管委的关心、支持和区房改办的精心指导下,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尽管没有任何经验借鉴,仍顺利完成了全年度危房改造工作。

20xx年区房改办分配到我镇垦区危房改造任务为624户,实际竣工782户,其中,房屋改造户686户,拆旧建新户96户,超过任务数的125.3%,全部通过了区房改办的验收,房改户在年底全部顺利领到了国家的补助资金。

20xx年是危房改造的第一年,因此,营田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营田镇垦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由镇长徐荣新任组长,财政、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召开了由各村、社区负责人参加的全镇危房改造会议。会上对如何做好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村干部入户宣传督促。

我镇通过20xx年初的摸底调查,总共有4486户需要进行房屋改造,20xx年已经完成782户,20xx年计划改造房屋1800户,余下1904户,另加超过30年房龄的楼房需要改造的,将全部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完成。

20xx年,我镇在整体房改工作的开展中,强调突出特色,20xx年,以宝塔村、推山咀社区的整体房屋改造为典型,今年继续学习去年的经验,并加以改进,推荐宝塔村等四个单位进行整体全面改造,其中宝塔村对原机务队219户进行整体改造,义南村144户,推山咀社区400户,虎形山社区水泥厂片区200户,由镇房改办牵头指导、监督,力求打造成全区危房改造典范和亮点,整项工程预计在11月上旬全部完工。

20xx年是房改工作的第一年,没有以往工作经验的借鉴,因此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是民众对于国家这一政策持观望态度,积极性不高,致使房改工作滞后,造成被动局面;其次,改造后房屋的验收、补贴资金的发放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多次重复做了同样的工作,既增加了工作量,又浪费了工作时间,影响工作效率等。

20xx年的房改工作,吸取去年的教训,认真总结不足,对于去年出现的问题加以剖析,简化工作流程,积极宣传房改优惠政策和取得的成效,发动20xx年的房改户进行宣讲,提高民众参与房改的积极性,对房改户提出的要求,采取公平公正对待,严把验收关、资金关,所有档案资料要求一次性到位,对于在今年未能纳入房改计划,又符合房改条件,且正在进行房改的,支持其进行房改,并纳入下一年房改计划,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群众的利益。

经过一年多的房改工作,在这过程当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

2、特困户参与危房改造难度大,基本上都是土坯房,国家的9500元的补助资金太少,远远不能支撑房屋重建,若只进行改造,则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房屋仍存在居住的安全隐患,此类问题若处理不好,特困户的房屋可能只会是旧貌。

全镇危房改造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我镇将在区区委、区管委的领导、支持下,在区房改办的指导下,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进一步增强做好我镇农垦区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全年危房改造工作。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

为了顺利推进我镇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部署,以及《__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和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努力改善我镇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推进我镇经济建设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创建文明生态村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对于整村推进的村庄,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2、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要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节能、节地、卫生、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为加强对我镇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促进危改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成立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0xx年县下达我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100户(含分散户、五保户30户,生态核心区任务30户)。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扶助为辅,并着重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捐赠和资助。通过制定贴息、担保、小额信贷等惠农政策措施,为农户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提供资金保证。

申请危房改造农户须将危房改造自筹资金存入本人银行卡并将卡上交镇危改办。

镇危改办指定专人负责危房改造资金收缴登记与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各项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必须经危房改造农户确认和镇长签字后确认后方可拨付。

(一)补助对象。

20xx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为居住在危房中的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农户,解决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所有补助对象须有县建设主管部门(危改办)确认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房屋安全等级鉴定书》。

(二)建设标准。

在满足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合理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的特困户,新建的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翻建、新建的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及群众的自筹资金情况适当调整,五保户重建原则上控制在30平方米以下。

(三)补助标准。

1、房屋建筑40000元/户;

2、属于生态核心区的危改户另外每户补助10000元;

3、场地平整1000元/户;

4、房屋设计费200元/户;

5、房屋监理费1000元/户;

(四)整村推进改造中不需要拆除只维修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0元;

(五)中央、省级补助资金。

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及标准下达,由县危改另行安排。

(一)改造方式。

综合我镇实际情况,20xx年,我镇实施危房改造以分散户为主,整村推进为辅。

(二)工作步骤。

1、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危房农户情况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

2、20xx年5月3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农户的相关材料审核、缴纳农户自筹资金并上报县危改办。

3、20xx年6月初开始开工建设,11月中旬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为确保今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改造顺利完成,实行单位任务责任制。具体分工如下:

(一)镇危改办职责:

1、制定镇危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危改日常工作;

3、认真做好改造农户信息的整理、录入及归档工作;

4、强化资金监管,做好资金的申领、拨付、审核工作。

(二)村委会职责。

1、宣传发动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2、负责做好危房信息材料的收集工作;

3、统筹协调施工期间水、电、路等危改相关问题。

(三)驻村工作组、农经、民政、残联等部门工作职责。

1、协助镇危改办做好各项危改工作。

2、协助配合村委会做好各项危改工作。

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镇的危房改造工作,镇各驻片区工作组所有成员以及村委会所有人员要经常进入各片区的危房改造村庄进行督办危房改造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工程实施情况,协调解决危房改造工程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我镇的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党和国家关心农村贫困群众住房的一件惠民工程,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依据《长丰县x年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切入点,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努力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全镇农村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注意保护现有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统筹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水平。

(二)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三)坚持经济实用,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公示和民主评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补助对象。(全镇共15个行政村,其中东岗村街西、街南、谢小庄、郑大圩、柳树郢和赵小圩不列为改造范围)。

2、农村五保户危房改造通过集中供养,列入民生工程逐步解决;。

3、改造房屋对象属于有本村户籍户主的本户主房,改造房屋应属于x年6月1日后各村委报送的改造对象户,原则上不再增加。如有用不完的指标,则由镇统一调剂使用。

(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按每户8000元左右给予综合补助,由镇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我镇具体分类补助标准如下:

1、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到符合规划的村庄新建房屋的,户均补助为1.0-1.5万元。对建50平方米以上的瓦房,补0.8-1.0万元;建50平方米以上的平房,补1.0-1.2万元;建60平方米以上的平房补1.2-1.5万元,修缮加固的在0.5万元。

2、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户均补助0.8-1.0元。

3、居住非规划布点村庄的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及特殊困难家庭,原主房确需维修的,可安排修缮加固,原址户均补助原则不超过0.4-0.6万元。

危房改造分为新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危房改造坚持以分散户实施为主。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一)原址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要方式,对居住在非规划保留村庄的低保户、残疾户及特困户不得建设砖混房屋,否则不予补偿。

(二)相对集中重建。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可对比较集中的,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改造,为混合结构平房或楼房,并统一建筑风格,以提高危房改造层次。

(三)修缮加固。对房屋局部构件进行修缮或更换的方式进行改造。或改造不得突破檐高2.2-2.4米的砖瓦房屋并由农户自行联系施工队伍,有困难的,镇、村要主动帮助。

(一)户主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低保金领取证或残疾、贫困户证明及现居住的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广播、文字公示。如伪造公示材料并上报后产生的后果,则由村委会书记负全责。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户申请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必须组织规划建设、民政等工作人员入户核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四)县领导小组审批。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接到村(居)上报材料后,核定危房等级,并据此核定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应及时反馈乡镇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

(五)竣工验收。住房竣工后,由乡镇先进行初步验收,在此基础上,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再组织相关部门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在补助对象住房显著位置悬挂标识牌。

(六)资金拨付。对于补助到人(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x年5月底前):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召开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对全镇农村危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项目报审阶段(x年6月上旬前):各村(居)制定改造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对象,各村(居)要公示期满后,上报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x年10月上旬):完成危改房施工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x年10月下旬):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镇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总结,并做好迎接市、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责。镇直有关单位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监管主体,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负责农村危房鉴定的培训、指导工作和一户一档资料建档工作;镇民政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入口审核关,各村(居)要确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危改资料建档、信息、上报工作,村书记负责制,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把农村困难户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土地复垦置换、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灾后重建、扶贫开发等项目结合起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激发镇、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签订责任状,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责任制。镇政府和各村(居)村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帮助农村困难户开展危房改造建设。

(四)强化监督检查。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村(居)要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投诉。镇纪检、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镇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成立督查组,加大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的督促检查,确保危房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农村危改工作中出现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为,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差全文完整

2015。

xx。

2015。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公开相关政策和审批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全乡。

2015。

年共实施危房改造。

10。

户,其中。

5

户低保户,

5

户一般户,都属于。

c

级危房。

10。

户改造户都新建住房,截止目前为止,有。

6

户已完工,

4

户在建,

12。

月初,全乡危房改造工程将全面完工。

按照《。

xx。

2015。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操作程序。一是在前期进行深入仔细的入户调查,对全乡危房户进行了拍照登记造册,并进行上网管理。二是符合条件的农户提出申请,并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在接到农户申请后,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予以公示。三是乡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四是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督,在农户建房过程中,乡上工作组上门指导,从房屋设计、结构、施工进行专业指导。确保危房改造工程保质保量。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汇报

x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精准脱贫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建立“领导班子包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所有危改户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部达到“五个直观要求”并入住。

一、基本情况。

x年,省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x户,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实际改造x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户、低保户x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x户、贫困残疾人家庭x户),共投入资金x.x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x.x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x.x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x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各镇(区)党委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市建设部门牵头,市财政、扶贫、民政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市人大督导组全程督导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得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为确保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扎实开展,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资金来源、责任分工、资助对象和标准、改造形式、实施办法、资金发放管理和工作要求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危改工作透明度为让广大困难群众全面了解改造政策,充分调动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发放政策宣传手册、张贴横幅标语,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上门宣讲,组织农户观看“脱贫致富”电视夜校,利用“住房扶贫”公众号宣传等多种形式,使困难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熟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补助标准、申报程序等,形成了“政府积极引导、农户踊跃参与、社会广泛关注”的良好氛围,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全面排查,精准鉴定为了精准鉴定危房等级,我局会同市民政局、扶贫办及各镇完成了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情况调查摸底,对进村入户排查出来的x户疑似危房户逐一进行造册登记,建立了专项台账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全面鉴定,确保精准核定危险房屋等级。

三是组织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六)实行规划报建管理,加强风貌管控为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从x年开始,我市全面实行了农村危改户规划报建工作,把村庄规划、美丽乡村规划作为危改户规划报建的审批依据,引导困难群众合理选址,科学改造。为加强风貌管控,市建设局还邀请设计单位,编制了农村危房改造设计图册,免费发放农户,指导农户建设布局合理、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房,并举办了全市农村工匠培训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和质量安全意识,并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确保了施工质量安全。

(七)检查指导,确保质量为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在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督查组加强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市建设局成立了由局党组成员为组长的x个危房改造指导组,实行片区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镇(区)进行指导检查,协同各镇区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现场质量检查与指导。同时组织辖区房地产企业、以及施工、监理企业开展“千企帮万户”志愿服务活动,义务指导农户和农民工匠开展危房改造,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危改房符合建设要求及安全标准。

(八)规范管理,完善档案一是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管理;

三是对本年度验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统一制作安装农村危房改造户牌。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汇报

为扎实做好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根据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精准核实存量危房,完善评议公示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行危房加固改造,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

(二)基本原则。

1、经济实用。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好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节约用地。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使新建的住房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老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其他空闲地进行建设。

3、整合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灾后重建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

4、自愿自主。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

5、公平公正。各级要切实规范操作程序,及时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目标任务。

20__年全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575户,其中蛇形山镇150户、水洞底镇173户、万宝镇55户、杉山镇70户、石井镇82户、双江乡35户、大科街道2户、黄泥塘街道8户。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是已录入全国危房信息系统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困农户。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为:

1、分散供养五保户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30000--40000元;帮建、搭建、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10000--20000元,补助金额不超过建房成本。

2、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搬迁对象除外)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20000--26000元;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10000--16000元。

2、低保户、贫困残疾人等特困家庭新建房屋的每户补助10000--20000元;修缮加固的每户补助6000--10000元。

拥有私人汽车的、经商办企业的、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一户多宅的、违规建房的或建筑面积严重超标的危房改造对象,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__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发放制度,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者变相使用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由乡(镇)村统建的,补助资金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再由乡财政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乡(镇)要明确专人专帐管理。区危改办应帮扶对象现场核查比例不低于50%。区危改办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一)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实施修缮加固。对确需拆旧建新的五保户,可由乡镇或者村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鼓励通过加固改造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

(二)严格控制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要严格控制建房面积:1人户35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18平方米,对于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以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性房屋面积20—30平方米。坚持“先批后建、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帮扶对象必须同乡镇政府签订危改协议,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等内容;未履行承诺的要追回补助资金。

(三)精准核定困难农户存量危房。各乡镇要认真开展排查,将原已将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非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的危房户数及有关信息删除,确保危房存量均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相关规定。加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包括残疾孤儿)、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存量危房信息录入核查工作。加强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和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改造一户危房、完善一户档案,注销一户存量危房。凡未在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进行“十三五”标记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标记的农户,原则上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四)强化风貌管理和技术服务。各地要规范农村建房,加强新建农房风貌管理,使改造后的农房体现地域特征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并在一定范围内保持协调统一的建筑风格。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应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区、乡两级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技术指导;乡镇建设办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帮扶对象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

(五)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危房改造农户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情况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20__年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完善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相关内容。20__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扎实做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户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规范程序、确定对象。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初审、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区审批的基本程序确定帮扶对象,对评议、审核、审批结果逐级进行公示,并拍照存档。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公开栏公示。乡镇(街道)要组织与已核定帮扶对象签订建房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在20__年6月10日前将危改帮扶对象落实到户,10月底前全面完成危改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四)监督检查、综合验收。各乡镇(街道)要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20日前将工程进度情况报区危改办,11月20日前,上报年度总结材料。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中旬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危改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区城乡综合管理局承担牵头具体工作,区直相关部门要服务全区脱贫攻坚大局,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积极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危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区财政部门要将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各乡镇(街道)要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和资金有机结合,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考核追责。农村危房改造是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纳入乡镇(街道)、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区绩效办,在工程实施期间开展专项督查,年底组织专项考核。区危改办要加强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违规施工、监管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继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以强化责心、提高落实力活动为契机,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及时宣传报道危改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此次调查工作为今后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为搞好农村危房改造打下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危房改造实施3年来,青海省已有超过43万农牧民告别危旧房,喜迁新居,探索出农牧区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路径。

“节能炕,封廊窗,住进新房喜洋洋”

寒风萧瑟,朔雪飘零,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夜晚气温已达零下10摄氏度,而这个州同仁县加吾乡吉仓村藏族牧民华青加家的新房内却热乎乎的。这源于政府在危改房里推行的一项新型节能技术。

“过去我们住的是土坯房,夏天漏雨,冬天漏风。政府补助近两万元帮忙盖的3间新房,对我们来说,就是‘暖心房’‘幸福房’,住着舒服,大冬天也不怕着凉。”45岁的华青加满心欢喜地说。

华青加领着记者参观了新居里的“节能炕”。这种炕距离地面8至10公分,可防止热量散发,节省了燃料,提高了取暖温度,而烟雾通过烟囱排放出去,可有效避免往常暖炕易发的空气污染。

与华青加一样,两年多来青海农牧区完成政府投资20.8亿多元,已有11万余户、逾43万名困难群众告别危旧房,乔迁新居。青海省民政厅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耿晓弟说,自工程实施以来,青海就瞄准节能技术和产品,积极推进危房改造的“绿色发展”。结合互助土族自治县的试点经验,把借鉴其他省区的节能热炕和太阳能暖廊技术引入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努力达到“安全、节能、环保、实用”的目标。

特别是今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地区制订出台政策,要求每个危改户必须推广使用两项节能技术的一或两项。其他地区借鉴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做法,加大对两项节能技术,尤其是太阳能暖廊技术的推广应用。据统计,今年青海危房改造户中采取上述节能技术的共有4.3万余户,占到了总户数的75%。群众自编歌谣赞道:“节能炕,封廊窗,住进新房喜洋洋……”

“授人鱼”还要“授人以渔”

有了安全实用的新家后,如果后续产业跟不上,守着新房也是穷。为此,青海部分地区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在农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更多地注入了“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思维,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安居乐业。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尕让乡是省定贫困乡,也是省会西宁通往海南州南部三县和青南地区的咽喉要道。过去,西久公路(西宁-久治)湟贵段沿线尕让乡蓆芨滩等村的群众想在自家门前的公路边盖房经商,但苦于缺乏资金难以施行。自去年开始,贵德县相关部门对尕让乡困难群众除实施危房改造外,还给予其他惠农项目和资金,并按照群众个人意愿,引导、鼓励他们在公路边盖商用房,经营芦苇花枕头、花椒壳枕头、无公害辣椒等特色产品。

“在政府的大力帮扶下,我家在靠近黄河湿地的公路旁建造7间新房经营芦花枕头,去年凭这一项创收1万6千元,今年发展势头更好。”尕让乡蓆芨滩村50岁的村民卜有芬说。

尕让乡乡长许建昌介绍说,在享受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后,不少困难群众开始着手操办“农家乐”等后续产业项目,还把子女送到西宁、兰州等地学习烹饪技能,现在这已成为他们脱贫致富的新门道。

“我县按照整村推进的要求实施危房改造工程,集中精力把西久公路贵德段建造成为展示民俗生态的‘风情线’,助推旅游发展的‘景观线’,带动经济建设的‘动力线’,以及造福沿线群众的‘富民线’。”贵德县副县长才让说。

破解“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怪圈。

以来,青海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将危房改造纳入“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中,并与游牧民定居工程、小城镇建设、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奖励性住房等项目统筹结合,系统实施,真正解决了“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问题。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龙羊峡乡把危房改造与库区移民搬迁项目紧密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最高补助标准达到5.5万元,一步到位建成了一批移民新村。

在危房改造中,青海省湟源县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入手,整合资源,整体搬迁,推动新农村建设。这个县在规划的引领下将浅脑山区4乡6村320户农民,按照土地、生产和生活“三集中”的要求,开展整村推进和异地扶贫搬迁,在县城周边为他们盖起新的平房和楼房,并扶持搞起“农家乐”、高智能温室、皮绣制作和昆仑玉加工等产业,当前集生产、生活、休闲为一体的新型农村雏形已基本形成。

据初步统计,今年青海累计落实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1.1亿元,带动社会和农牧民仅用于建房方面的直接投资就达到17.8亿元,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青海省民政厅厅长更阳告诉记者,两年多来,青海边摸索、边实践、边总结,不断完善和丰富危房改造的政策和内涵,有力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推动农牧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根据相关规划,“十二五”期间,青海将完成55万户农牧区住房建设任务。围绕这一目标,该省将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力度,从明年开始,根据国家下达任务,结合农牧区实际情况,每年将按4.5万至5万户的规模安排危房改造项目。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一)建立工作机制。要求县区建立民政、残联、扶贫、房产、公安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共享数据,形成合力,核查农户身份和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提出发挥审计部门作用,提前介入的建议,精准把握危房改造对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二)实行项目监理。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监理制,潘集区实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监理,从危房认定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即提供技术指导又加强实施监管,有效解决区主管部门技术人员缺乏问题。

(三)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评议、审核、审批环节管理,强化政策落实,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对以往专项检查和审计发现乡镇、村干部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对象认定不准、违规享受补助资金的,启动问责机制,问责20余人。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一)强管理,保障项目实施。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委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3个工作组(工程建设督查组、资金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各县区均成立了相应机构,会同民政、残联、扶贫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精准危房改造对象。二是明确工作目标。与县区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下达年度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改造要求。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xx市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成立行业扶贫工作专班,建立了督查通报、信息报送、按月排序等工作制度。

(二)重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一是开辟网站。设立市城乡建设委民生工程网站,重点宣传国家及省、市有关民生工程政策,通报实施情况、工作动态,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认知度。二是媒体宣传。走进《行风热线》讲解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审批程序、改造类型、补助标准和实施要求。三是入户宣传。结合日常检查、巡查,进村入户发放明白卡,向农户宣传危房改造意义和实施程序,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抓指导,规范有序推进。一是规范建立档案。指导县区同步建立农户档案,归档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危房认定、县区审批、三级公示和乡镇政府与农户签订的改造协议等资料,录入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房屋照片等网上信息。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分县区召开业务培训会,讲解危房改造工作要点、注意事项和施工要求,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提高基层操作技能。三是实行项目监理。探索实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监理制,要求监理公司做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三到位”,进一步提高农村农民建房质量安全意识。

(四)实督查,推进实施进度。一是严格执行政策。坚持村民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区审批程序和公示原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二是组织专项检查。织县区开展危房改造专项互查,实地查看农户危房改造情况,压实职责,查找不足,及时纠正。三是坚持每月例会。定期召开月调度例会,通报县区改造进度、信息报送、网上录入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五)严监管,资金打卡到户。一是规范资金使用。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执行规定标准,根据农户身份及改造方式,采取分类补助,在危房改造协议中明确补助金额,补助资金由县区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并告知农户到银行验证是否足额到账。二是加强监控管理。补助资金全部通过民生工程账户拨付,项目单位履行申请、审批程序。由于危房改造对象身份实行动态管理和家庭住房、经商等信息数据不能共享,存在少数危房改造对象把握不准现象。县区及时取消了不符合条件危房改造对象,收回违规资金。三是严格问责制度。由于现状村镇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农村危房改造涉及点多面广和农户身份、家庭情况变化,部分乡镇村干部存在政策理解不透彻、对象认定不精准、工作细致不到位现象。县区针对存在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压实工作职责,履行了问责机制。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20xx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的正确指导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坚持“统筹规划、群众自愿、公开公正、分批实施”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村镇位于平陆县西25公里处,辖28个村,全镇总户数6654户,总人口2。7万余人,国土面积9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万亩,人均不足一亩地,农民人均纯收入1310元,苹果为主导产业,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大豆等,风平公路与沿黄扶贫旅游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全镇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由于耕地较少,部分农户收入偏低,目前,仍有部分农户居住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修建的土窑洞和土坯房中。

20xx年,按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我镇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户200户,涉及全镇28个村,已完工200户,完工率100%。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办、国土资源所、会计核算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制定了《张村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采取召开镇村干部会、群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补助类型。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居住房屋极度危险、家庭极为困难农户的房屋先行改造建设。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程。

二是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镇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三是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镇农村住房从建房面积、质量、美观等方面都比较滞后,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

四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老百姓的心和干部更贴近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户名额少,不能满足危房户需求。

三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虽然得到了改造或新建,但这些危改户将有限的资金用在了建房上,导致部分困难危改户生产的发展无力投入或投入不足。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危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强化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扶助贫困人口安居工程的重要项目来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选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使真正的贫困家庭受益。

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搞好规划,本着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先急后缓、逐步推开的原则,着重先解决极度危险、极度贫困的农村危房户,力争明年底全面解决全镇农村危房户改造。

四是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积极引导危改户发展新产业,尽快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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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危改办关心、支持和精心的指导下,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住房条件,受到危房改造户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20xx年,县分配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共80户,其中第一批50户,第二批30户,全部为危旧房改造新房。至20xx年12月20日,全镇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0户,其中五保户6户,低保户18户,残疾人9户,其他贫困户47户。全部通过了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初步验收,特别是森岭、乔联村16户危房改造工作任务都能按时完成,多次受到挂点县、镇领导的好评。

二、主要做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改善民生的一件大好事,是我镇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关心的要事,是惠及百姓、恩泽子孙、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事,也是一件刻不容缓、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急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稳步推进这项工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

我镇党委政府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办实事、惠民生、得民心的主要工作来统筹安排。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布置会后,马上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调整充实了xx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片驻村干部入户宣传督促,对督促未到位、没有按时间和任务完成的干部,启动责任追究与问责制,与年终评先评优考核挂钩。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准确掌握我镇农村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采取召开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在各村自查的基础上,镇组织包村工作队调查组逐村一一调查核实,对自愿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有了初步了解。

2、认真筛选确定危房改造项目对象户。根据上级下达给我镇的任务数,严格按照实施标准和条件,对筛查后的危房户逐一进行核实,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按照“五保、贫困优先”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审批”6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危房程度等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补助标准。使危房改造工作深入人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1、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基础。

2、加强督促,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和进度。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对象确定后,镇危改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了解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沟通县危改办技术人员,及时向建房户传授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3、制定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各部门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国土部门在宅基地审批上,做到特事特办,不但简化办事程序,而且给予减免费用,镇直各单位都为危房改造工作开绿灯,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县规定要求,直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入对象惠农补贴存折,12月20日前拨付40%的资金,12月31日前拨付剩余资金。

5、建立档案。为方便查询,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电子档案,将全部危房改造户的资料录入软件。同时建立了一户一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我镇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除国家补助外,个别危改户自筹的资金大都是靠借贷来建设,给他们带来新的负担。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资金投入单一,而且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大,而上级指标有限,难以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户需求。

三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得到了改善,但配套设施投入不足,跟不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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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坚持“统筹规划、群众自愿、公开公正、分批实施”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桥镇位于xx区东北部,辖15个行政村、1个街道。20xx年末,全镇总户数8816户,总人口3.7万人,总面积104.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5万亩.20xx年全镇财政收入38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00元。现有劳动力2.1万人,贫困人口1800人,因灾返贫人口700人。主产水稻、小麦、油菜等粮食作物,年产水稻3.6万吨,小麦0.6万吨,油菜0.9万吨。全镇现有村级道路50公里,其中砂石路20公里,水泥路5公里,柏油路13公里,镇道李三路和合六叶高速公路穿境而过。

20xx年我镇按照《国家危房鉴定标准》调查统计,全镇现有农村危房786户,约占全镇农户总数的8.9%。其中,需要拆除重新建设的一级危房413户,占全镇农户数的4.7%;需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的二级危房286户,占全镇农户数的3.2%;需要更换个别构件或轻微维修的三级危房87户,占全镇农户数的0.1%。

20xx年,按照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我镇共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10户,涉及油坊、金桥两村。其中五保户6户,低保户4户。上级补助资金10万元,群众自筹16.95万元,动工率为100%,已完工10户,占任务数的100%。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我镇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为镇的主要工作之一,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财政、民政、国土、建设、扶贫、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同时制定印发《东桥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采取召开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补助类型。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居住房屋极度危险、家庭极为困难农户的房屋先行改造建设。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镇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东桥特色,对建房的设计式样、颜色、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五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试点村实施危房改造以来,共改造农村危房户10户,共投入资金26.95万元。其中国家投入10万元,农户自筹16.95万元。为加强对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我镇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建立了严格的报帐制度和公示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危改资金安全高效安全运行。

七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改资料。为方便查询,我镇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分类存档(包括房屋报建审批资料、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房屋竣工验收表格等)工作。

四、工作成效。

一是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按照现在的改造速度,坚持2—3年将有效解决农村的危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是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镇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三是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镇农村住房从建房面积、质量、美观等方面都比较滞后,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农村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民参照生态文明家园图纸和标准建造房屋。四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老百姓的心和干部更贴近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上本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二是由于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大,镇级财政配套资金压力大。

三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虽然得到了改造或新建,但集中建房危改点的水、电、路、广播电视、农村消防、群众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因投入不足而跟不上发展需要。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危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强化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扶助贫困人口的重要项目来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选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使真正的贫困家庭受益。

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搞好规划,本着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先急后缓、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资金,着重先解决极度危险、极度贫困的农村危房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解决全镇农村危房户改造。

四是整合资源,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积极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帮扶单位的帮助和支持,不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

五是进一步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以缓解群众自筹资金压力和完善配套设施。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镇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积极引导危改户发展新产业,尽快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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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市住建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县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成效,很好地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与省厅倾情衔接、积极争取,省厅下达给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户,上级补助资金*万元,现己完成改造计划任务,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目前省预下达的第二批危房改造指标正在组织实施过程当中。

二、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对农村困难群众来说,是解决住有所居、雪中送炭的大好事。为了把好事办好、办实,我们努力做到领导重视、部门协作、精心组织,顺利推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危改领导小组,组织县纪委、财政局、督查室全程参与,研究制定出年农村危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危改造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二是严格对象,严把程序。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严把对象的准入关,严把操作的程序关。危改对象按照“三最”原则,即家庭经济最困难、住房改造最急需、解决最基本的居住条件。各乡镇通过调查、摸底,通过党委会讨论,最后确定对象,上报住建局建立逐村逐户农村危房改造分类统计数据。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分组下乡,深入农户家中,现场复审、拍照存档,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再实施危房改造。

三是强化督查,规范操作。危改工程影响面广、政策性强,为确保该工程扎实推进、平稳运行,我们注重细节、狠抓执行。一是督查到“户”。按照马县长部署要求,由政府督查室牵头,纪委执法室、住建、财政、电视台组成督查组,通过实地抽查农户、电视台跟踪拍摄的形式,采取“四查四评”的方法,对全县*个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二是通报到乡。在日常督查工作中,对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的乡镇,进行及时通报表扬,并安排电视台、报社进行跟踪报道;对进展缓慢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三是资金直接到户。在资金分配上,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实行财政拔款、银行支付,直接发放到户的模式,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全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危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加大实施工作力度,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民生工程重要项目来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选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使真正的贫困家庭受益。

三是整合资源,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积极整合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建设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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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紫溪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紫溪乡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紫溪乡地处川陕结合部,辖5个行政村,21个村民小组。20xx年末,全乡总户数553户,总人口2241人,总面积39.6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2715亩,主产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核桃、板栗为主。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最低海拔773米,最高海拔2490米,高山气候明显,无霜期仅为230天。群众居住环境恶劣,生存条件极差,自然灾害频繁。

市政府下达紫溪乡20xx年第五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户,20xx年危房改造任务13户,全部为其它贫困户,通过村民一事一议,逐户核查,张榜公示,确定了危房改造农户。在危房改造中,上级补助资金15万元,群众自筹79.56万元,动工率为100%,竣工率100%。此次改造之后紫溪乡还有危房户25户,总人口102人,危房72间,其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3户3人;农村低保户11户45人;一般困难户11户54人。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紫溪乡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乡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财政、民政、国土林业和驻村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同时,制定印发《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召开了两次乡村干部会、并且还召开了20户危房改造对象参加的会议,并且将建房标准给每户发了一份,各村也召开了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协调贷款27。53万元,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驻村干部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类型。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着力风貌打造。

五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改资料。按照上级精神,紫溪乡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四、工作成效。

一是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按照现在的改造速度,坚持5—10年将有效解决农村的危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是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乡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三是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紫溪乡农村住房从建房面积、质量、美观等方面都比较滞后,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农村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民参照生态文明家园图纸和标准建造房屋。

四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有的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加上本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少。许多需要改造的危房得不到资金支持,从而难以启动改造。

紫溪乡20xx年度危房改造工作已按照上级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但紫溪乡属典型高寒偏远乡镇之一,群众居住条件十分恶劣,仍有一部分困难群众居住在危房中,严重威胁着困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紫溪乡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xx镇2011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统筹规划和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切实把危房改造工程作为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好事来办。这项工作于2011年8月底启动,前后历经近4个月的时间,于12月底圆满完成了危房改造任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整个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根据省、市、县关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通过8月底摸底调查,全镇现有农村危房1000余户,其中属于d级危房需要重建的612户,属于c级危房需要修缮加固的433户。涉及21个村;涉及农村低保户589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24户,残疾人贫困户35户,农村特困户397户。

二、实施情况

2011年,按照市农村危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分解危房改造任务,全镇共实施9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其中属于d级危房需要重建的41户,属于c级危房需要修缮加固的31户,无房户18户。涉及20个村;涉及农村低保户50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22户,农村特困户18户。共落实国家危改补助资金54万元,已完工90户,占任务数的100%。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镇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该项工作,镇直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各村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帮助解决危房改造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并制定了《xx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栏、召开镇村干部会、群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困难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3、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工作专班核实、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镇政府根据村上报证明材料,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并按住房危旧程度、核实建房方式、及时在镇张榜公布,通过阳光、规范化操作,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无一户上访,广大群众及危改户均没有任何异议。

4、统筹规划,做好结合文章。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土地整治、村庄绿化结合起来,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南冲)、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意愿,采取新建、改造、修缮、置换或其它方式做好危房改造工作。

5、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

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 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6、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我们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贫困户和农村特困户”四种资金补助类型,并严格按照县项目资金发放要求,根据施工进度和每户补救标准,报领导审批后,分批次直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入危房改造对象惠农补贴存折,不存在任何克扣现象发生,确保专款专用。

7、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房改造资料。我镇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的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四、工作成效

1、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逐年度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必将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将逐步告别危房。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

2、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补充。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住的问题解决了,老百姓的心和干部更贴近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山区乡镇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危房改造对象户经济积蓄较少,国家补助有限,危改户自筹部分的资金几乎是靠借贷完成工程的,给他们带来新的负债。

2、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涉及面窄、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上级发放资金太有限,难以满足群众需要。

3、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条件相对来说得到了改善,但配套设施投入不足(像南冲村),跟不上发展的需要。

xx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xx镇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2011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危改办关心、支持和精心的指导下,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住房条件,受到危房改造户和社会各界的好评,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

2011年,县分配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共80户,其中第一批50户,第二批30户,全部为危旧房改造新房。至2011年12月20日,全镇实际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0户,其中五保户6户,低保户18户,残疾人9户,其他贫困户47户。全部通过了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初步验收,特别是森岭、乔联村16户危房改造工作任务都能按时完成,多次受到挂点县、镇领导的好评。

二、主要做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改善民生的一件大好事,是我镇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关心的要事,是惠及百姓、恩泽子孙、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事,也是一件刻不容缓、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急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我们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稳步推进这项工作。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

我镇党委政府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办实事、惠民生、得民心的主要工作来统筹安排。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布置会后,马上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调整充实了xx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包片驻村干部入户宣传督促,对督促未到位、没有按时间和任务完成的干部,启动责任追究与问责制,与年终评先评优考核挂钩。

(二)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前期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准确掌握我镇农村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采取召开镇村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在各村自查的基础上,镇组织包村工作队调查组逐村一一调查核实,对自愿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有了初步了解。

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审批”6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危房程度等认真分析研究,确定了补助标准。使危房改造工作深入人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1、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打下基础。

2、加强督促,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和进度。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对象确定后,镇危改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了解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沟通县危改办技术人员,及时向建房户传授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 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门在宅基地审批上,做到特事特办,不但简化办事程序,而且给予减免费用,镇直各单位都为危房改造工作开绿灯,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4、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县规定要求,直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入对象惠农补贴存折,12月20日前拨付40%的资金,12月31日前拨付剩余资金。

5、建立档案。为方便查询,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电子档案,将全部危房改造户的资料录入软件。同时建立了一户一档。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我镇贫困面大,贫困度深,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除国家补助外,个别危改户自筹的资金大都是靠借贷来建设,给他们带来新的负担。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资金投入单一,而且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大,而上级指标有限,难以满足农村危房改造户需求。

三是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群众居住的危房得到了改善,但配套设施投入不足,跟不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xx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镇位于霍山县西南部,是一个典型的山区乡镇,总面积230.9平方公里,人口2.5万人,由于地处深山区,交通不便,群众生产生活相对滞后,居住环境的改善一直是群众千方百计想解决的问题。镇党委、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感,以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竭尽全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抢抓县里实施危房改造的机遇,把危房改造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自10月份以来,全镇共实施危改建房104户,其中五保户29户,低保户3户,困难户72户,截止年底全面完成了建房任务。

把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融洽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努力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成聚民心、暖民心、稳民心的“民心工程”。根据全镇危房改造工作安排,对全镇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排查,排队梳理,有重点地列入改造计划,并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实施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做法,部门单位和村两委亲力亲为,主动协调,解决难题,督查进度,在领导层面上确保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的推进力。

建设标准、资金保障等都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为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建立起了申报有序、救助及时、资金保障、机制健全的保障机制,做到了“申报一户,公示一户,核准一户,审批一户,改造一户”,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亲友帮助、邻里帮工”的方式加快了建房进度。

三、科学规划 在推进建房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科学规划。一是组织调查摸底。在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状况调查摸底,以户为单位,建立危房档案资料,做到家庭成员清、居住情况清、收入情况清、贫困原因清。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分轻重缓急,拟定危房改造计划。二是制定改造计划。危房改造工作与我镇五保集中供养、地质灾害、新农村建设、库区移民等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实施分批改造。三是坚持求实效。根据村镇建设规划及困难群众的生活需要,我们要求所有新建房屋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水泥地面,内外墙分别用水泥、涂料粉刷或贴砖,同时水、电、卫生、灶具设施配套。

四、规范操作 农村危房改造是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操作实施必须合乎民-意、取信于民,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为此,我们重点在改造对象上规范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对象确定上,由村上报调查核实的情况,由镇下达改造计划,然后分村进行公示,公示7天后,群众无异议的,再上报审批,确保了危房改造的对象真正落实到需要改造的群众身上。

五、健全机制 一是建立了月报制度。每月25日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反映动态,推进工作。二是建立了监督制度。纪委、国土、城建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协同村两委,不定期进行督查,切实加强在建前、建中和建后的把关指导,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建立了会议制度。镇领导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按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以此推进工作。

危房改造工作汇报

2017年,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住建委的悉心指导下,进一步凝聚共识,强化举措,周密部署,统筹推进新一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很好地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汇报。

2017年,省厅下达给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668户,共拨付危房改造专项资金773万元。全县各乡镇通过村民代表评议和村级公示,完成前期的申报工作,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进展较快的乡镇有不少农户已完成房屋新建和改造加固。切实加强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做到批准一户,建档一户,一户一档,并完成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平台录入工作,实现纸质档案与信息档案相结合。8月14日起,我县组织专班人员按下拨任务指标的30%对各乡镇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共抽查177户,竣工率达87.6%。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制定方案,精心组织。为了把农村危房改造这件大好事办好、办实,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危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危改造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二是严格对象,严把程序。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严把对象的准入关,严把操作的程序关。各乡镇按照“三最”原则(家庭经济最困难、住房改造最急需、解决最基本的居住条件)进行调查、摸底,由党委会讨论确定对象,上报县住建局。

三是强化督查,规范操作。危改工程影响面广、政策性强,为确保该工程扎实推进、平稳运行,我们注重细节、狠抓执行。在资金分配上,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实行财政拨款、银行支付,直接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号的模式,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后段工作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全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危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加大实施工作力度,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民生工程重要项目来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选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使真正的贫困家庭受益。

三是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继续为后段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打好基础。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6年来,在中央的关心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累计投入财政资金78.48亿元,完成国家下达的59.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改造房屋总面积达5722万平方米,解决了近240万农村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问题,世世代代农民的安居梦想在江西这片红土地上变为了现实。这项工作不仅赢得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口碑,成为民调显示群众满意率提高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成绩十分显著。住建、财政、发改、民政、扶贫等部门一起战斗在一线,发挥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付出了大量心血和汗水。在此,向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非常重要的一年。年初,对我省发展提出了“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明确要求。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既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了我省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今年,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计划资金文件,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共同制定印发了《江西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20xx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及资金分配文件。刚才,会议通报了20xx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解读了我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省直有关单位的同志就工作的开展作了发言,大家一定要认真领会,并在工作中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一)全面完成20xx年农村安居工程任务。

一是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xx年,国家部委共安排我省15.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春节前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困难农户搬进新居过年”目标任务,强化调度、狠抓落实,15.8万户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20xx年实施危房改造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有35156户,占全部补助对象的22.3%,较上一年度减少了7个百分点,改造后户均面积较改造前增加了13平方米。充分说明经过几年努力,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住房情况得到极大改善。此外,农村危房改造对建材、装修、家电等行业产生巨大拉动效应,并带动大量的建筑工匠等就业需求,成为中央和省里稳定经济增长的有效举措之一。

总体来说,我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使广大农村困难群众安居乐业,顺民意、惠民生,实现了改善民生、调节收入分配关系、改善农村社会管理的目标,体现了公平正义,国家检查组给予了充分肯定,全省工作在全国20xx年度绩效评价中排第12名。

二是圆满完成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任务。20xx年底,国家部委下达我省1440户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任务,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合计安排补助资金2985万元。省政府要求全力做好工作推进,帮助渔民早日实现上岸安居。截至20xx年底,全省6个设区市、23个县(市、区)1440户渔民,新建住房612户、维修加固房屋493户、购买房屋335户,渔民上岸安居任务已全部圆满完成,近5000名渔业职工及家属搬进新居,实现了省政府“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目标。同时,我省积极做好渔民上岸后的转产就业的指导帮扶工作,帮助其实现岸上安居乐业。20xx年3月份,国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第三检查组莅临我省开展了专项检查,对任务完成情况给予了较好评价。

20xx年,根据国家部委安排,我省组织开展了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摸底暨信息录入工作,对全省农村地区危旧房屋全面排查,逐户建档,将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建设部门克服了人力不足、经费匮乏、任务繁杂等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推动这项重要任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截至20xx年7月,根据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我省录入农村住房信息141万户,危房信息119万户,其中c级危房信息52万户,d级危房信息67万户。因此,这个数据为今后我省争取国家部委的项目资金支持提供了充分依据。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以来,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某些问题甚至已严重影响到了全省工作总体成效。今年上半年,根据国务院部署,省里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活动,财政部驻赣专员办也对部分地区进行了抽查,事后重点反馈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我省举一反三,做好整改落实。总的来说,以下问题较为突出:

1、建房面积超标。农村危房改造超面积建房,一是违反相关政策,二是使用效率低下,形成浪费,三是补助对象盲目攀比、贪大求高,不切实际提高建房标准,从而加重经济负担、背负新债,进一步加剧贫困。住建部和省里对此十分重视,再三要求各地对严重超面积特别是层数超三层的,坚决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追缴补助资金。但仍有一些地方,在新建房屋面积控制上,办法不多,措施不严,新建房屋占地面积过大、层数超过三层的随处可见。

2、拆旧还基不力。不少异地建房农户新建房屋后,没有按照政策规定要求进行“拆旧还基”,仍然把危旧房屋用于居住,或者用于堆放农业生产用具,或者用于养殖,造成“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等现象,也形成了安全隐患,产生了新的“一户多宅”等情况,不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3、“三违”案例增加。近年来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危房改造违法、违纪、违规(简称“三违”)案例数量呈上升趋势。通过各地自查,省、市督查,省委民生通道和此次财政部驻赣专员办专题巡查等不同方式渠道,发现各设区市不同程度存在“三违”案例。

4、资金拨付迟缓。往年,省里将实施方案和计划资金一并下发各地,但是年底总有一些地方来电咨询上级补助资金是否拨付,间接影响了县财政拨付补助资金到户的进度,也让一些靠借钱、赊账自筹资金建房的农户,背负了较重负担。这里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落实上级部署不力,建设和财政部门未能准确把握上级工作安排,相互沟通不顺畅;二是工作衔接存在脱节。一些地方早早完成了县级验收,但是补助资金迟迟没有全数拨付下达。

5、档案信息错漏较多。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录入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档案信息不全、不实的情况虽经多次强调,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今后将向社会公开,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那么平时工作再出色,也会因信息不实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

6、农村危房摸底有偏差。虽然全省农村危房摸底情况总体准确,但也发现,一些地方在危房现状摸底中工作不实,实际情况和上报信息有一定偏差,如:一些镇、村干部对危房摸底工作量大存在畏难情绪,对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性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危房现状摸底数量偏少。也有一些地方认识不清,危房鉴定不准确,有的甚至没有进行鉴定,把关不严,将安全住房和危房混淆,摸底数字偏大。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将影响今后全省和各地计划任务安排和实施。大家一定要重视这个问题,抓紧时间对摸底情况进行复核,及时调整信息系统中相关数据,切实掌握存量危房的准确情况。

以上问题的存在、特别是“三违”案例,反映了一些地方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态度不正,为民服务意识薄弱,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党的18大以来,国家对违法违纪等腐败行为零容忍,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庸官懒政、效率不高、执行不力的,也是严厉问责。因此,对于我们从事本项工作的同志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真,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这项民心工程好事办好。

20xx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体现了三个“前所未有”的特点。一是国家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今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这是首次以国务院名义专题出台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文件,规格之高,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视。二是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前所未有。根据省政府部署,明确将农村危房改造列为全省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由省财政增加安排15.2亿元资金,提前实施1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省委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莫建成副书记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都多次做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郑为文副省长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了7项重要调度工作,要求我厅加快工作推进,尽早实现全面开工。三是任务总量前所未有。20xx年,国家下达我省18.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决定增加实施13万户任务。全省年度合计需实施31.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与去年比较,任务增加了近一倍。从时间要求上看,国家的要求是必须于当年12月底之前全部完成,省政府要求31.2万户任务要抓紧全面开工,全面完成。今年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可以说是前所未有。因此,更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奋力推进今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明确一项工作目标。

尽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但是任务总体上是遵循各地意愿、按照自行申报情况来安排的,省厅还对个别地方申报任务适当削减。此外,各地之前已基本完成了全面摸底和危房鉴定工作,前期准备较为充分,因此任务实施上有较大把握。为了顺利完成国家部委和省政府制定的目标,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全省总目标任务为9月份实现全部开工,12月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18.2万户任务,春节前完成全部31.2万户任务。

(二)突出抓好两个工作重点。

1、精准扶贫攻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的决定》要求,到20xx年,基本解决38个重点扶贫攻坚县农村贫困群众的安居问题;到20xx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要全面完成;20xx年要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住房保障体系。因此,38个重点扶贫攻坚县要摸清住房困难的贫困群众底数,各地建设部门要和扶贫、发改、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摸清本地住房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特别困难农户底数,将该群体全部列入优先保障对象,解决基本安居问题。

这里就特困农户安居帮扶工作再说一下。针对居住在d级危房中且无经济实力建房的农村特别困难户,省里明确的是家庭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经济能力和劳动能力极弱的,其身份不限于五保户、低保户或残疾人等特定类型,现有补助标准难以解决危房改造问题、亟需特殊政策帮扶。各地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认定细则,严格控制特困农户数量和比例,要出台明显高于《实施方案》中常规补助水平的帮扶政策,如大幅提高补助标准,或采用“交钥匙工程”等方式,切实解决安居问题。凡是接受了特困帮扶政策的,其住房条件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有单独设置的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和省里的相关标准。寻乌县在推动特困群体安居帮扶方面先行先试,将特困农户补助标准提高至每户3万元,实行交钥匙工程,每户提供35平米的“一房一厨一卫”的安全新居入住,切实解决其基本生活需求,效果较好。

2、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20xx年,国家部委首次提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加强风貌管理。此前,我省连续几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都在10多万户以上,部分县(区)任务一年达几千户、上万户,但是总体感觉仍然是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归根到底在于缺乏有效的规划管理,新建房屋、基础配套设施的选址、布局等缺乏合理引导;在于房屋设计水平低下,省、市精心编撰的大量形象美观、具有传统民居特色元素的图集未得到有效推广;在于危旧房屋拆除不力,有的地方有成片空心无人居住的残破危房,影响村庄整体风貌。

因此,各地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重点从三个方面强化措施,做好风貌引导和管控:一是会同新村办等部门,抓好村庄布局选点和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确定区域内重点建设中心村,对确定的重点建设中心村,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组织编制村庄规划,使得村庄各项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积极做好省、市组织编撰的精品农房图集的推广应用。近年来,省厅、市局和部分县局均组织编撰了不少传承本地特色、形象美观、结构实用的图集,但是总体来看除了部分集中改造点外,绝大部分分散建房户对图集的应用情况不理想。各地要加大宣传,并通过提高补助资金等形式,引导和鼓励农户建房优先选用技术图集;三是加强重点区域风貌整体推进。各地可选择若干群众积极性高、需重点打造区域如高速、国道沿线村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作为试点,优先安排计划、提高补助标准,并和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移民搬迁等工作相结合,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改造,打造成具有乡村风貌鲜明、民居特色浓郁、建筑层次分明、基础配套完善、群众安居乐业的秀美乡村示范。

(三)认真执行实施方案,抓好六项环节。

1、严格对象确认。一是原则上对象从调查摸底花名册中产生。此前,省里组织各地开展了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摸底工作,要求将各自农村存量危房相关信息全部统计并建立档案。原则上,除房屋因灾倒毁需重建外,今后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必须从此前危房现状摸底花名册中产生。二是严格确定特困对象考虑到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各地自行设置认定细则,并需严格控制该群体数量和比例,以免特殊政策不特殊。三是和扶贫、残联部门联合确认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列入对象。

2、履行规划监管。一是做好登记发证管理。往年来看,尽管《实施方案》、《验收方案》等政策文件已经明确,工作中也再三强调,但是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规划监管情况并不理想,《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登记发证率较低。今年,各地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和乡镇、村组的联动,认真落实“农村建房八不准”要求,切实加强规划审批发证工作,努力实现“农村建房登记发证率达100%”目标。新建房屋规划审批要重点控制房屋选址、建筑层数和占地面积。规划审批工作要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资格审批工作相结合,提高农户遵守规划审批要求建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改造后房屋占地面积严重超标、层数超三层的,要坚决取缔其帮助资格,并对违规情况依法处理。

3、加强质量安全。质量是百年大计。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政府推进的民生工程,必须确保安全,这也是各级建设部门的职责所在。各地务必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里关于质量安全的相关要求,实行“三个监管”到位,即选址安全监管到位、日常巡查监管到位和竣工验收监管到位,对“三个监管”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要督促指导及时整改到位。靖安县强化质量监管,从监察、民政、扶贫和建设等部门抽调人员,对各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定时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记录编册,定时回访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各地建设部门还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图集推广、技术咨询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等。

今年,国家追加下达我省1.7万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已全部分解给抗震设防烈度7度的会昌、安远、瑞金、寻乌等县。今后国家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房抗震改造的投入。以上4县和其他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近年来发生过不同程度地震的相关市、县,切实做好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的编撰和发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

4、推进拆旧还基。危旧房拆除、老宅基地腾退是一项老大难问题,要从多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政策宣传,让群众了解和认同拆旧还基的意义;二是审批核定补助对象环节,要和农户签订协议,明确要求其建新拆旧还基的责任和义务;三是给予一定帮助。对于主动拆除危房的,乡镇村组可主动给予帮助,在危房拆除环节由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在办理腾退老宅基地手续环节,做好主动服务;四是采取一定经济手段,如对拆旧还基工作不予支持配合的,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追缴补助资金。

5、规范资金管理。一是落实配套资金。今年全省任务达31.2万户,省财政配套的21.7亿元已全部到位并即将分解下达。各县(市、区)特别是任务较重的几个县,要按照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20xx年度绩效评价中,将重点检查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二是资金直接拨付到“一卡通”。按照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的规定,补助资金必须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杜绝中间环节,确保资金拨付到位。三是明确县级验收后规定时间内拨付到账户。按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完工后,可分批组织县级验收。县级验收通过后,必须及时将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户,防止资金沉淀,损害群众利益。

6、完善档案信息。各级建设部门要在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及录入水平: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及信息录入工作量大,关系着工作进度的调度和绩效考评,责任很重,一定要专人负责。任务量大的,要将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下放至乡镇一级,确保任务顺利实施。如湖口县强化人员配置,要求各乡镇设立农房办,至少配备2名了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及电脑操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并要求各乡镇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指定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督促管理本行政村内危改房屋建设质量及进度要求,协助乡镇危改专职人收集照片等纸制资料,确保了工作有人做事、有效运行。因此,湖口县的档案资料管理和日常信息录入工作,走在全省前面,值得大家借鉴。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要对专职管理人员和具体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掌握各个环节、各项要求,确保档案资料的第一手收集能准确反映工作实际,避免资料不全、信息失真。

(四)认真落实三项要求。

1、加强部门配合。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发改、财政、建设、民政、扶贫、残联、监察等多个部门,建设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主动发挥协调作用,按照各自分工,紧密配合做好工作:一是和发改、财政做好计划任务的申报,二是和财政做好补助资金拨付的协调,三是和民政、扶贫部门做好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的调度协调,四是和残联部门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工作,五是和监察部门及时发现查处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2、做好各项保障。

一是做好工作后勤保障。今年任务较重,又面临车改问题,对于农村危房改造这项必须深入基层的民生工程,提出了新的考验。各地要编制工作计划,提出合理经费需求,特别是要根据车改方向测算工作人员下乡督导所需经费,统筹由财政安排解决。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需承担工作的上传下达,并做好日常调度督导和其他业务指导,也要和市本级财政协调落实必需工作经费。

二是做好建房工匠保障。各地建设部门要抓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规范施工工艺,推广图集使用,也可以通过建筑企业或其他载体组织成立农村建筑工匠协会,发展工匠数量,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和指导,强化农村施工队伍水平。对于具备一定规模的集中改造点,应安排专业施工队伍或具有一定资质的施工企业来承担施工任务,切实保障施工力量。

三是做好建材供应保障。任务较重的市、县(区)和周边县区要从政府层面加强对辖区内建材市场的管理和调控,可从赣州等地学习相关经验,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建材供应,并做好建材质量的检测。同时要对囤积居奇、伺机抬价的供应商采取措施,努力平抑价格,防止因农村建房需求剧增造成主要建材价格大幅上扬,损害群众利益。

3、加强工作调度,深化日常监管。

一是做好日常督导调度。省厅计划于9、10月份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督导,了解各地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另外,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进度仍将实行月度通报,具体进度以信息录入情况为依据。无论是国家下达任务还是省级提前安排实施的任务,均需要及时录入至信息系统。10月初将通报9月份国家下达任务部分的开工率情况,11月将通报10月份全部任务的开工率情况、12月初将通报11月份的国家下达任务部分的竣工率情况,20xx年1月将通报上一月国家下达任务部分的竣工率情况,20xx年2月将通报1月份全部任务的竣工率情况。历次通报排名情况将计入年度绩效评价得分中。

二是认真做好年度绩效检查。省里将根据今年工作特点,继续抓好年度绩效检查。今年的绩效检查国家部委的相关精神,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验收考核办法,更加科学准确地评价工作优劣。通过奖惩并举,对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评价优秀的,出台奖励政策,评价不合格的,将给予惩处措施。请各地务必予以重视,注重抓好工作推进中的每个环节、每项内容的落实,力争取得良好成果。

三是畅通百姓的投诉与举报制度。一是要公布各级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电话,随时接听群众来电,了解群众诉求。二是定期从各个渠道如新闻媒体、政府领导信箱、政府网站民生通道、信访部门转办等梳理了解群众投诉和举报。对于实名举报、反映内容较为严重的,一定要坚持实地了解、核查,把事情搞清楚,区分责任、采取措施。

四是及时做好涉农资金检查的整改工作。此次涉农资金检查,省厅专门发文要求各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自查,并会同省发改委对赣州片区部分县进行了检查。随后,财政部驻赣专员办对宁都县、婺源县进行了抽查,并就农村危房改造方面重点反馈了几个问题:一是部分对象不符合条件,存在违规套取补助资金情况,二是档案信息不真实,三是建房面积超标,四是对进城购房给予补助。请宁都县、婺源县针对这些问题抓紧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抓紧报送省厅。以上问题也不仅仅是宁都、婺源的问题,请各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把政策要求执行的更加到位。

三、抓好其他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7号)和省领导指示,省直部门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计划,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报送三年改造计划。相关文件已下发,请各地抓紧时间确定任务并回复。此次报送计划事关“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各地要本着对群众负责任的态度,结合实际领会文件要求,做好计划报送工作。

(二)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工作。

上半年,省里印发了《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工程运行实施方案》,召开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工作会议,郑为文副省长亲自到会讲话,专题部署工作开展。会后,省直部门连续进行督导调度,并决定先行下拨省财政奖补资金,推动各地项目实施。目前看来,各地进度参差不齐,喜忧参半,距离年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有一定差距。根据前期调度情况,到7月中旬,项目实施方案已进行评审的有61个镇,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编制、待评审完善的有11个镇,项目实施方案正在着手编制的有43个镇。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已竣工并报备了相关资料的有22个镇,项目正在实施或已进入招标程序的有8个镇。其中,宜春市、新余市整体进度最好,已全部完成项目方案报备,且绝大部分设施已竣工并运行。相对来说,吉安市、南昌市进度偏慢。

根据省领导和陈平厅长的指示精神,下一步,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项目推进要重点做好几项工作:一是项目逐镇逐个抓落实。开工建设抓进度质量,项目完工抓达标验收,运行使用抓监管,一个个项目抓落实,一个个镇抓落实,确保项目落地,务求实效。二是强化工作调度,对尚未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进度调度,促成项目尽快进入实施阶段,力争年底前镇区集中连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三是开展绩效考核。年底将开展项目建设省级验收工作,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绩效考核结果,直接与奖补资金相挂钩。进度快、绩效佳的,追加安排奖补资金。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和质量要求完成工作的,由省财政直接按规定的比例回扣。

(三)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抓紧做好规划编制和报送工作。《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编制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规划及年度工作方案,经设区市政府审定同意。规划编制县(市、区)政府会明确牵头部门,设区市住建局主要是汇总上报,这项工作7月底前要完成。据了解,上饶、抚州、赣州、吉安、九江、南昌、萍乡、新余、鹰潭等市制定出台了全市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景德镇编制完成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三年规划,宜春市正在抓紧编制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但是,还有些县(市、区)起草工作进展缓慢,要尽快推动。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在调度这项工作,是什么原因,要报告给省主要领导和通报给市县主要领导。二是积极发挥部门职责,主动作为。我们要求各市、县(区)按照省里的做法,在7月底前建立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和推进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目前为止,只有赣州、九江、宜春、鹰潭召开了全市的推进会议,但还有很多市县没有积极动作起来,推进机制不健全、推进缓慢乏力。这项工作,在座的建设部门不一定牵头,但肯定是重要成员单位。建设部门要在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中,重点针对设施布局、招投标、质量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四)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古民居保护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工作。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通知》,申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的截止时间推迟到20xx年8月底,请各地抓紧最后时间,在原申报基础上,进行补充申报,争取更多村落列入国家保护名录。二是继续做好20xx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工作。今年,中央已提前下达48个中国传统村落平均每村300万元的中央补助资金,上半年,我省只有18个村的申请资料通过了住建部等部门的技术审查,还有30个村的缺口。目前,我们正在进行补充申报,据统计,仍有15个第一批、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因规划未完成或需要修改而未修改等原因未提交申请材料,其中上饶市5个、吉安市7个。请你们回去以后,抓紧调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申请资格将由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递补。三是提前做好20xx年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准备工作。20xx年,住建部开始启动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中央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请还未完成保护发展规划的第三批以及第一、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以前编制了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中国传统村落,因编制时间较早,规划已不能适用当前形势发展的,要尽快组织修编,确保不再错过中央财政资金的申请时间。四是启动传统建筑调查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异地迁建传统建筑和依法打击盗卖构件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厅准备在全省启动传统建筑调查、认定、建档和挂牌保护工作,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并下发传统建筑认定标准和工作方案,各地可先行开展传统建筑调查基础性工作,做好传统建筑调查的前期准备。

同志们,20xx年以农村危房改造为主的村镇建设各项工作更加繁重,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只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带着感情和责任,脚踏实地努力工作,就一定能克服困难、创造新的成绩。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水平,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的综合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

坚持自愿原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重点帮扶对象应当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应与国家农村精准扶贫名单相衔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伤残军人家庭,各地重点帮扶户数不得少于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的25%。一般帮扶对象是指其他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一般贫困农户。2015年,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伤残军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占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总数不低于40%,基本解决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危房改造。

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

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五保户,由乡镇或者村负责集中建设,无偿交由五保户使用后拆除旧房,新房产权归乡镇或者村集体。其他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对象,给予中央、省、市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40000元,在此基础上的不足部分,省级扶贫资金和省级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依据各自政策另行予以补助,但全部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建房成本。各县市区危改办应积极主动与同级扶贫、移民等部门衔接,对接整合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

二、开展整乡(镇)、整村推进示范

在农户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结合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整合政策和资金,于2015年底前完成示范区内自愿申请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实现“危房基本解决,布局较为合理、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较为整洁、风貌得到保护”的目标。宁乡县花明楼镇、岳阳县中洲乡、城步县丹口镇为全省第一批省级整体推进示范乡(镇)。各市州应确定1个市州级整体推进示范乡(镇),各县市区(包括县级管理区)应确定1个整体推进示范村(见附件1),于2015年5月底前汇总报省危改办备案(见附件2)。

整体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应具备以下条件:当地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较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较完善;整合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的能力较强;完成后效果较明显,有一定示范作用。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配套标准

除国家补助外,省级财政每户配套补助5000元,市(县)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地方配套资金,适当提高分类补助标准。

省农村信用联社应争取向提出申请的经县级审核公布的一般帮扶对象提供5000元/户的贷款。

四、合理确定危房改造方式

优先采用修缮加固的危房改造方式,具有修缮加固成本比较优势的农村危房应坚持采用修缮加固,并按实际修缮加固情况折算面积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修缮加固方案应一户一策,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提出方案。

各地要编制并积极向农户推荐符合当地实际、具有特色风貌的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施工方案。由镇、村统建、代建的,应采用当地统一确定的设计方案。

五、积极发动社会帮扶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推广长沙市经验,发挥各地慈善事业的作用,通过慈善机构广泛募集社会捐助资金,吸引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严格监督,科学管理,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募集的慈善资金,应专项用于增大重点帮扶对象的占比。

六、实施目标任务

5月底前,各地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重点帮扶和整体推进政策,将2015年第一批帮扶对象落实到户,其中重点帮扶对象花名册报市州备案(见附件3)。6月底前,各市州完成重点帮扶对象抽查核实,并将重点帮扶对象花名册报省备案;各地第一批任务开工率达到50%,其中整体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和重点帮扶对象开工率达到60%。9月底前,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开工。11月底前,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竣工,确保危改户在春节前100%入住新居。

七、严格补助对象确定及资金管理

已纳入城乡规划管理范围或者拆迁范围的农村危房,如不允许其在原址进行危房改造,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另行安排建房地址。近年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已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帮扶对象。

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时,应明确申请类别(重点帮扶或者一般帮扶)。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评议时,应有50%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及乡镇建设管-理-员应逐户上门核实。县市区危改办应对重点帮扶对象逐户上门核实,其余现场核查比例不少于20%。村、乡镇和县市区评议、审核结果,应分别在村级公告栏、乡镇公告栏、县级媒体或者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情况需拍照存档。

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补助要求或者违反危改协议的,不得发放补助,已经发放且经责令整改无效的要及时追回,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重点帮扶补助资金可以按工程进度拨付(开工拨付30%,上大梁拨付35%,竣工验收后拨付35%),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由镇村统建、代建的,补助资金开工前一次性统一拨付给镇(乡)人民政府掌握,镇村应明确专门的账户及管理措施。一般帮扶可在竣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也可按工程进度拨付。上述具体方案由县级财政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研究确定。

享受扶贫、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等资金补助的,从其规定,原则上应于竣工验收后将资金拨付到农户。县市区危改办应报请同级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和政策衔接,尽早拨付资金,一次性验收,方便农户,减轻农户负担。

八、加强技术服务管理

加强技术服务。乡镇建设管-理-员在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确定前、施工中、竣工后等关键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当即告知帮扶对象,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来年进行入住和旧房拆除情况复访;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至少应到现场2次(对象确定前、竣工后)。享受各级政府资金补助的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人员和单位承担并对其负责。

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应从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查重点帮扶对象进行季度检查,并在当年11月组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评价,在第二年二季度对“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危改办定期组织抽查或者交叉检查,于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织全省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评价。检查和绩效评价情况将作为来年分配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指标的依据。各市州危改办于每月28日前汇总所辖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进度上报省危改办,并抄送同级统计部门。

严明纪律。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违规施工、延误工期、面积超标、监管不力等现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名义索拿卡要和报销所谓费用。市、县两级要设立并公布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报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明确职责分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安排、协调、指导、对象审核、信息录入、舆-论宣传、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衔接补助资金拨付。会同民政、扶贫、移民、残联等部门做好对象认定工作;会同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做好资金监管、项目验收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参与计划实施,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

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

民政、扶贫、移民、残联部门:协助做好摸底调查、对象确定工作,落实资金整合。 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用地报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按照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林业部门:根据乡镇、村提供的建房用材计划及时办理建房用材手续。

电力部门:完成供电线路的改造工作,免费安装建房入户的电线、电表。

农村信用社:向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提供贷款。

审计、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统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评估认定。 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加强指导和领导,作好服务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6〕97号),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2016年全省计划完成5万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2.3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中央下达改造任务3.13万户,省级统筹安排18700户。各地危房改造任务,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上报危房改造户数综合考虑确定。各市要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将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到各县(市、区)。各县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各地在分配任务时,应重点向省直“第一书记”帮包贫困村倾斜,全力做好行业扶贫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在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危房改造原则上要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由困难农户提出申请,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各地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我省结合实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

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

2、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

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6万元。

4、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

5、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同等条件下户均补助再增加1000元。

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改造方式

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二)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危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施工。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确保改造质量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县(市、区)要在县域范围内推行“五统一”改造标准,即“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

四、操作程序

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流程,规范补助对象的认定、审批和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公示。

(一)个人申请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

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乡镇审核

天。

(四)县级审批

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乡(镇),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签订协议

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乡(镇)后,要组织好乡(镇)(甲)、村(乙)、户(丙)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级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确保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年底前全部开工,2017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七)竣工验收

改造住房竣工后,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并向市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补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县级验收情况进行复查。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五、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

2016年省财政将根据各地危房户数、地区财力差别等因素,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市。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资力度,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二)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地要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或变相使用。要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要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要认真排查,编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和村庄。

(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农户纸质档案应装订成册,建立目录,内容应包括:系统档案信息表、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农户申请、村评议材料、危房鉴定报告、危房改造前中后的照片、公示、审核审批、协议、技术指导记录、竣工验收、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有关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地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由政府部分补贴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农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可归村集体所有。

各地要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于已改造危房,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乡镇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各地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进行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四)强化抗震设防要求

地震设防地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通过对危房维修加固实施抗震改造的,应组织技术力量对原有房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判定主要结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施。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农房抗震加固常识,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鉴定及加固技术操作手册,引导和指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科学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各地要发挥农村危房改造有效提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的作用,优先支持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危房实施抗震改造,安排到该类地区的任务总量不得低于省级下达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量。要集中力量加快解决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抗震安全问题,尽快扭转该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

(五)加强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

各地在安排危房改造任务、制定分类补助标准时要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

加大支持力度。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图集及设计方案时,要总结吸纳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完善抗震加固方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如涉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和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六)加强改造风貌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应实施风貌管理。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县都应制定或具备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风貌管理要求应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开工前将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送达危房改造农户,加强现场指导,并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县级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汇总各县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实施风貌管理的危房改造农户比例等情况,并于2016年11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地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的情况将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的内容。

(七)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年底检查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月报表的上报及时性和准确性将作为绩效考评指标。各市要及时将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向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报送。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改造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督导,绩效评价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必须将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对各市实行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各地政策执行、补助资金及工作经费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等情况,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改造任务的重要依据。各市也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制度,逐级开展绩效评价,健全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的任务落实、补助标准倾斜、实施效果也要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三)广泛宣传,公众参与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要制作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并免费发放到每个危改户,明白卡的内容包括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发放等环节的有关规定。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快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确保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为贯彻省、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和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在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财力和农村承受能力的基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和帮助农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的房屋,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5、坚持整合资源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设任务

按照省市区统一安排,今年我镇在***月***日前全面完成***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的管理发放

(一)补助对象

****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困难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和我镇的实际情况,确定镇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元,改建、维修住房补助按房屋破损程度分档补助***元至***元。

(三)资金的管理发放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建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倒塌的应改建维修,属局部危险的应改建或修缮加固,属房屋全倒无房居住的应选址重建。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 平方米左右。房屋可按单独建设或连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有菜地和庭院,有基本家具及其它生活设施,能基本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在醒目位置设置省里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档案管理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危房发行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必须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改造前、中、后相片、政府补助审批、乡村规划许可等资料整理归档。

(四)督促检查

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项目月进度报告制度,各村每月月底号以前将本月改造进度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号前将全镇上月进度上报区民政局。***月中旬前,镇民政办将年度总结报区民政局。

四、危房改造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月初—**月中旬)。镇政府工作人员会同村干部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因灾倒房户、残疾人特困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严格审批,确定对象阶段(**月下旬)。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民政办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及各审查环节的结果都要在村务栏里公示。确定对象工作于***月底前完成,并将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报区民政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月下旬-***月底)。将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各村要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书,同时各村组织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月底前全面完成。

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月底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对全镇危房改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民政办,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工作。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规划,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整合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村里实施”的格局,确保全镇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城乡用地增减、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调查对象的摸底和认可,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组织资金的发放,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批报。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厕,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结合群众自身建房意愿,积极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各村委会要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予以引导、鼓励、支持和帮助。

(二)坚持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开资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规范操作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尽量加强地方建筑材料的使用,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四)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镇和村庄规划,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原宅基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资源整合、项目结合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土地整理、扶贫安居、水利、调整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2016年第二批136户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以及农户档案整理、信息录入和补助资金的拨付工作。

三、实施对象及范围

(一)实施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以及有条件实施改建的其他危房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需新建或重建)或局部危险(c级,需维修加固)的房屋。

(二)实施范围。本次危房改造工作具体任务安排详见《xx镇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3)。各村委会要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对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予以优先安排,对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和风貌整治。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村委会要组织力量通过现场查看、议定评比等方式综合确定对象户危房等级,其中,符合实施条件,本年度内进行改造或因特殊情况需跨年完成改建任务的对象户可纳入实施范围;对虽符合实施条件,但在城镇拥有商品住房的对象户不予纳入。

四、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应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的要求,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8平方米,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家庭人数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适当调整,房屋功能应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必须参照县住建局提供的建房图集建设,确保房屋外观风貌统一协调。

五、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资金补助标准和省级配套补助分类标准见下表:

每户农村危房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国家补助的优惠政策(如灾后重建资金等),不得重复享受。

六、组织保障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该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以落实。镇政府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县人民政府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实行专款管理、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镇政府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规范操作,强化社会监督。一要实行入户调查核实制度。镇、村、社三级在审批、审核、评议时,必须入户调查核实,具体了解实际情况和征求村民-意见。二要实行群众集体评议评审制度,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决定。三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村委会评议情况、镇审核情况和县审批结果都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四要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各村要利用广播、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四)明确要求,确保顺利实施。一是以村为单位开展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资助对象的住房情况、致贫原因、贫困程度等,根据调查情况核对资助对象、确定资金方式及标准,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二是各村委会对资助新建房屋对象要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同时,改造住房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要求,配套基本居住条件设施。三是要结合新农村综合体、聚居点建设,鼓励建房对象根据县住建局免费提供的农房建设户型图集进行修建,同时配套建设户用沼气池,保证改造住房既经济实用,又美观大方,符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五)明确责任,严肃问责。各村委会及镇属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确保我镇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建立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的工作机制,各驻片领导及驻村干部(名单见附件2)负责对各村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按要求将改造实施情况上报镇政府。凡在危房改造中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