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法治培训总结 冬季党员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2023-07-27 09:31:23 作者:韩ll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通过记录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借鉴他人的经验,规划自己的未来,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冬季法治培训总结 冬季党员培训心得体会篇一

我非常有幸参加了学院的预备党员党课培训班,心里无比激动,在培训学习期间,我始终抱着认真的态度学习,听取各位老师对党的精辟解析,独到的见解和大量的旁征博引,让我在无比叹服的同时也深深地受到鼓舞和教育,感觉自己的理论知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让我对党组织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让我更加热爱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预备党员,此次的培训使我更加坚定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也得到了很多的心得体会。

这次预备党员党课培训学习为期七天,由院和各系领导为我们授课,领导们作为老党员来引领我们这些预备党员进一步认识党了解党,顺利通过党员预备期的考察。其中我们学会了许多有教育意义的东西,深受演讲老师们的启发与鼓舞。

在第一天的开班典礼上,院党委领导向我们预备党员提出了要求,也寄予了希望,要求作为一名预备党员,要正确树立思想,明确党员义务与权利,不仅要在组织形式上入党,更要在思想上入党,积极进取,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作为预备党员的我在听完院领导的讲话后,更加明确了党员要求,更加坚定了入党信念。之后我们观看学习了《全国高校创先争优先进事迹报告会》,了解先进党员事迹。藏族学生的好“阿爸”杨昌林,“5+1彩虹计划”支教志愿者郎坤,马克思主义传播者房玫......他们都是社会平凡的一员,也是千万党员中的普通一份子,但他们的事迹都是来自平凡而伟大的,是先进党员的代表,也是党员精神的典范,他们的事迹打动了所有人,也深深地鼓舞与激励了我,为我树立了前进的方向与榜样。

之后的党课学习中,我们就党员、党的一份子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我们的党是由成千上万名的党员组成,每一名党员都是党的代表,党的组成部分,要保持党的性质和先进性,就要每个党员要以党员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应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在预备党员培训学习中,针对当代共产党员的修养问题也作了一场深刻的报告学习。通过认真聆听报告,我对大学生党员的修养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党性修养是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共产党员的党性不是加入党组织后就与之俱来的,而是在实践以及对党认真学习和了解后学习到的。在实践中自觉按照党性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才能真正成为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而且党性修养的主体是党员,因此,党性修养重在党员自身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重在自我约束、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

作为一名大学生预备党员,虽然我们现在不能够像其他已经在工作了的党员一样做出更好的贡献,但是我们依然需要不断培养和锻炼提升我们的党性。作为一个中国共产党员,没有任何职业的高低,只有分工的不同。所以,作为一个大学生预备党员,我也必须尽到自己的责任,要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平常的学生生活中发挥自己的表率作用。将党性的修养结合到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之中。让其他同学确确实实感觉到作为一名大学生党员应有的素质和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带动更多的同学在平常的工作中作出不平常的成绩。

通过这次预备党员培训学习班的学习和思考,我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具有的修养素质以及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明确,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同时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例如对党的理论、政策、方针学习的还不够深入不够自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还不够高。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一如既往地按照正式党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先进性,以实际行动去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同时,我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能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冬季法治培训总结 冬季党员培训心得体会篇二

新公司法在旧法的基础上作了很大的修改,是在旧法的基本框架之下进行完善。这次修改中,不仅在结构、具体条文的叙述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动,而且也有一些根本性的变化。例如,一人公司的规定、股东诉权、分缴制度等等。笔者在对新旧公司法的比较思考和查阅相关理论资料之后,本文将以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问题为切入点,并由此分析新法的一些特点。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发起人协议在新法的第八十条中,新增了“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发起人之间以协议的方式明确设立中的事项;一方面,体现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反映了新法中投资者意思自治的立法倾向;另一方面,以协议来协调和保证公司的设立能够有序地进行。并且,此条规定并非鼓励性条文,而是明确了此协议为公司发起阶段的必备条件。由于在设立过程中有许多灵活的问题存在,不可能将所有的问题都法律化、制度化,通过协议约定,能更好的调节实际中的问题。另外,在协议签订的过程中,能让发起人更好地了解之间的信息和情况,有助于在公司设立之后的各项事务的进行。

2、取消审批制度新法取消了旧法第七十七条关于设立批准的内容,仅进行设立登记的申请。又一次强调了新法中的公司自治的立法倾向,减少了政府的干预,并且因减少了这一环节节约了资源和提高了效率。这并非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同时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中。在取消审批而以登记制度取代它的同时,新法中处处可见的是对登记的多次强调。

3、发起方式新法第八十一条增加了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分缴制是这次新法一大变化,发起设立方式的明确和其实行分缴制是降低公司设立门槛的做法,也是这次公司法的立法倾向之一的体现。有专家认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行分缴制是效仿国外的普通做法,而以“折中资本制”代替旧法中的“法定资本制”;并认为,在旧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资本制”是有些公司在募足资本后并不能将资金充分利用而导致部分资金的限制;这从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适用的分缴制是否同等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仅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情况适用分缴制。对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实行分缴制的内容,其履行方式基本一致,但在最低限额上,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比较大,其最低限为五百万元,和有限责任公司不同。而且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可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的情况,限制了在缴足总额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在保证该设立的公司在资本上有设立和经营的能力的同时,使社会资源和公司个体的资源有效的利用和配置。因此也算是新法修改的中进步的一种体现。但在学界,许多学者认为“折中资本制”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而“授权资本制”更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即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应募足的资本额;第一次应募足的资本额募足,公司即可合法成立;注册资本总额和第一次募足的资本额之间的差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定期间内募足。两种制度的比较之下,后者更有益于提高效率,而前者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一般较大而实际操作较为复杂。“授权资本制”在新法修订前在学界中的呼声很高,但在新法的修订中并没有采纳。

二、股份的募集和股票的发行取消了旧法中的第八十四、八十五、八十六条的关于募股的审批的规定,新法第九十三条第三款:“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中将原来的“审批”改为“核准”。新法第五章取消了股票发行价格的批准方面的规定和发行审批条件的规定。和公司设立的审批相比,此处所表明的立法倾向相同;而且,这是在新法修订前人们提到的减轻证券监管机构担子的实际措施;另外,这也是为适应现实状况改变而做出的一种变化。在我国建立证券市场初期,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市场机制的不完善和参与者的不成熟,因而采取了审批制度的宏观调控手段。而在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之后,法律化、制度化的加强,行政的强制力量应该适当的减少,即人治的色彩应当减弱。另外,在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和合规性管理的原则的基础上,其遵循的理念应是“卖者自行小心”和“买者自行小心”。而由“审批”向“核准”转变可以视为,由“实质审”转变为“形式审”。

20xx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发布〈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通知》;而证券法第十一条、十三条等也做出了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公司法中有关股份的募集和股票的发行,由“核准”代替“审批”乃是势在必行。

三、知情权新法第九十七条关于对股东有权查阅的内容规定中增加了: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董事会会议决议、监视会议决议。

第一百四十六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为新增内容。关于第一百四十六条的公开公司相关情况的内容是为适应核准制度做出的规定,再此就不重复分析。但关于股东的知情权上,学界有不同观点。有人认为,这是维护股东的知情权、保护股东利益、对股东重视的表现;但也有观点认为,股东的知情权应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控制,因为在查阅各项决议的同时可能会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利,且可能会出现对察看资料的私自修改情况。笔者比较倾向于前一种观点,因为股东查阅各项资料是为了保护公司及个人的利益,如果在公司章程对此有相应的规定情况下,这项权利的行使应该是利大于弊的。

四、投票制度和民主新法一百零六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都是新增内容。一人一票制和累计投票制在新法制定之前学界中已有一定的呼声,而在我国的实践中一些公司也出现了一人一票制的使用。尤其是在股东大会上规定的累积投票制代替一股一票制,有益于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使各股东的利益得到均衡。这正是新法立法中的另一个立法倾向--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另外,这些投票制度的具体规定,有利于更科学地实现投票决议中的民主。民主的体现并非只体现在投票制度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增加了职工与职工代表的内容,再结合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和总则看关于职工及职工代表的规定,如职工代表在监事会中的比例、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等,不难看出,在许多细微的条文之下新法对职工和职工代表利益的保护。

五、监事会并非只是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对监事会的内容进行了大量的增加和更改,对监事会的重视是新法的一大特点,而在股份有限公司方面,监督职能更是不能轻视。例如监事会召开的规定,监事会费用的承担,监事会特定情况下代替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等内容就是最好的体现。

结语:在对新旧公司法的对比中,最直观的感觉是,新法的结构和法律语言的阐述上更严谨和具有科学性,更深的体会到了初入课堂时老师所说的立法的艺术和法律的严谨思维。另外,还有关于“制度化”的重视,即“法治”与“人治”的问题,这一点尤其是在审批制度改为登记制度或核准制度这一部分感受最深。在众多修改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属于改变较多的内容之一,且它和其他的内容在修改的性质上具有一定的共性,笔者故以此为切入点,结合之前了解的一些新法的立法背景,总结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上仅为一些分析,并没有对新法的批判或提意见的内容。 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次审议,修改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已经从06年就要开始实施了。

回顾中国的证券市场从91年成立以来,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历程,由摸着石头过河到99年7月第一部证券法出台,经隔数年的证券市场检验,证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急需一部适合资本市场发展、适合金融业务创新、适合券商生存、适合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合监管层监管和操作的新法。这次新两法的同时出台,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在推出“国九条”后,大力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决心和魄力。这既适应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走高背景下的新形势需要,也是为了更好地在法制上促进国民经济和证券市场能够更快、更好地发展。两法的推出,特别是取消诸多的限制性条款,拓宽了资本市场的边界,更是为今后几年证券业的发展,提供了阳光政策的指引,对我们这些证券从业人员和广大投资者而言,是长期和实质性的利好。

1、建立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新坐标体系,进入了证券立法的新时代。

2、能够积极地应对世贸组织和金融对外开放的挑战。

4、从法律角度和市场良性发展的需求,加强了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

6、实现了责权利的分置和监管流程。

本人通过学习两法,深切地感到,此次两法的修改,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历程碑,将对今后未来的中国证券市场及证券行业的发展指明一条阳光大道,并且不容置疑的提供了更加完善、更加科学的法律保障作用。

作为国信证券总部及天津营业部来说,对于此次两法的修改也给予了高度重视。除积极参与协会举办的新两法学习会议。同时公司专门安排了公司范围的全员专题视频培训,邀请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处长,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法修改起草工作小组成员陆泽峰博士亲自给大家讲解。

为了让国信的每一位投资者对新两法能有充分了解,按照公司统一安排,结合天津地区的特色,营业部通过横幅宣传、设置两法学习专栏、公告两法主要修订内容、设立两法咨询台、安排专人进行咨询活动等方式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普及宣传,从回馈结果看,客户对我部的宣传十分认可,效果和成效相当显著。

归纳起来,我认为旧证券法主要是一部,以规避风险为主的偏保守型、限制性法规,而新《证券法》则是承上启下的一部开拓性法规,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早先的诸多束缚现在决策层能放手的基本上都已经放开手了,而且从上层公开地提倡了市场和业务创新,这对于沉寂已久的证券行业来说,无疑是一种积极的曙光,对于我公司一个创新类券商更是具有重大的机会和内涵。在全新的法律法规规范下,在证券业协会领导的正确指导下,通过我们全体证券同仁的共同努力,我们有理由相信证券市场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时机,祝中国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和我们的前景无限光明!

感受和认识比较肤浅,希望协会领导和与会同志批评指正。

冬季法治培训总结 冬季党员培训心得体会篇三

一、提高思想认识

第一、要强化政治意识,促进社会稳定。要深刻领会关于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意义,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做到上对得起党,下对得起人民。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公务人员。

第二、要强化全局意识,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要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促进社会和谐。

三、要强化服务意识,抓好法制宣传。法律、法规与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只有大力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依法规范社会秩序,才能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要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培养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减少法盲,真正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同时要切实做好人民纠纷的调解工作,要尽自己的全力,把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化解,要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相信党,相信政府,心得体会《司法所大学习大讨论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我要坚持以上级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镇党委、政府工作为中心,按照年初区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做为一位基层司法人员,应该要时刻绷紧平安建设这根弦,切实发挥职能,在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时期维稳、重点人员防控等方面加大力度,确保奥运会的平安进行。

二、强化学习意识

作为一名刚毕业工作不久的基层工作者,我必须要加强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新知识,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发挥好自己的特长,才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为了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我要自觉地向实践学习,自觉了解实践,尊重实践,总结实践,从实践中获得真知,并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去。另外,要善于理论创新。在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的同时,善于做结合的文章。运用所学知识不是照抄照搬,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从中不断总结新鲜经验,不断完善知识体系,从而不断使自身的理论水平得以提高和升华。

三、增强工作能力

在司法所,我主要负责矫正安帮和法制宣传工作,同时也是信息员和档案员,我要继续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完善工作能力,认真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立的重点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有关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每月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同时对档案进行有效规范的整理,对档案做到安全、保密、便于查找。

四、树立良好形象

我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规范自己的道德行为,提高道德素质,在日常生活中,我要以一名共和国的司法人员来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要做一名遵纪守法、乐于助人的好公民,更要用自己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影响其他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通过这次大讨论活动的开展,确实给我很大的触动,思想认识有所提高,在今后在工作中要做到认识和行动的统一。工作中要树立三个意识,一是树立压力意识,二是树立创新意识,三是树立争先进位意识;要克服工作中的被动思想、疲沓思想,进位不强的思想。在今后工作中,树立强烈的工作自豪感,把自己的工作与社会的发展融为一体。今后我将进一步转变自己工作态度,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做到四要、六讲:即政治要过硬、信念要坚定、思想要解放、作风要扎实;学习讲自觉、工作讲质量、说话讲文明、办事讲效率、干事讲奉献、廉政讲自律;时刻以先锋模范作用激励自己、鞭策自己,以满腔的工作热情、积极主动的投身到工作当中。

冬季法治培训总结 冬季党员培训心得体会篇四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119”消防日宣传日活动主题为“认识火灾,学会逃生”,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意识,增强消防素质,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确立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活动时间:11月9日——11月26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119”消防日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我校成立了以x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119”消防日活动领导小组,教导主任具体负责策划,协调“119”消防日各项消防宣传工作。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我校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采取进行、布置消防日活动展牌、举行主题班会等形式,按照提出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首先,开展一次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在11月9日前全教职工成员对学校各科室深入细致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马上整改;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不断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意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消除学校内部各种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11月9日清晨,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的时间,我校x校长从普及防火知识的角度出发,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的火灾案例,从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介绍了火灾的形成过程、火场中易出现的延误逃生时机的误区、自救逃生的方法以及灭火器的种类和操作使用方法等一系列防火安全知识。通过此次讲话,师生们从中吸取了教训,真正起到了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认识、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的作用。

(三)我校于11月18日下午,安排《防火自救与逃生》班会课,通过这次班会课使学生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自防自救的能力,教育学生掌握报警,逃生救护等自防自救基本技能。

(四)11月22日,全体师生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一次消防主题教育。教导主任向大家介绍了中国消防日的由来、近几年的火灾事故、《学生消防安全》的部分内容、科学的自救措施.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消防规则,知道发生火灾后应该怎样做,平时注意怎样预防火灾。

本次“119消防日”系列活动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大有提高,同时更获得了有效地消防安全知识。此次教育活动,加强了学生良好的习惯的培养,让学生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思想,提高学生教育,管理,防护的意识和能力.我校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贯彻消防工作的各项方针,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的危害。

反思心得体会7

宣传为先,加强思想认识。每年各地发生森林火灾给人民群众造成的损失不可计数,而大多数火灾是由于人们对森林火灾的思想认识不够,存在麻痹、侥幸心理,随意烧荒、炼山、祭祖、鸣放鞭炮,成为森林火灾的重要隐患。为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防火氛围。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周、森林防火宣传月等重要活动,在各村、学习、医院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营造防火氛围;开设防火辅导课程,经常召开防火探讨会,交流意见,强化防火思想;利用好网络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在电视定期播放森林防火宣传片,提高防火意识。

加强督查,落实防火措施。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解决各种突出问题,及时掌握各村、各小组森林防火职责的落实情况,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加强救援队伍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切实保证森林防火基层管理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建立完善森林火灾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村要加强对各分管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切实做到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

完善机制,提高救援能力。森林火灾具有潜在性和突发性,防不胜防,这就要求我们在火灾突然降临时,备有完善的应急机制。首先,健全完善各项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增强森林火灾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切实提高救援能力;其次,建立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森林火灾相关的培训,完善救援扑火装备,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应急救灾的各项工作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并得到落实。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我们应时刻保持警惕之心,防患于未然,让家园青山永绿。

冬季法治培训总结 冬季党员培训心得体会篇五

7月30日、31日,我有幸参加了司法局组织的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培训班。通过两天的培训,我感受很深,受益匪浅,思想上得到了升华,素质上得到了提高,我认为此次培训,将对我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重大影响。

我认为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司法所面向群众,贴近基层,工作琐碎繁杂,必须具备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才能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近年来,乐平镇改革发展不断加快,随之引发的矛盾日益复杂、繁琐,为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必须本着维护团结稳定的大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好,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没有一身扎实的基本功是很难胜任的,必须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时间进行学习。只有基本功扎实过硬了,才能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游刃有余,才能推动乐平的司法行政工作。

1、尊重领导。任何人都需要得到尊重,领导更需要得到尊重,因为它是一种权威,是一种高级需求。

2、服从指挥。服从指挥对个人来讲意味着组织纪律性,对团队来讲意味着战斗力,对领导来讲意味着执行力。

3、一切从善良的愿望出发。有些人在工作中伶牙俐齿,四处讥讽,经常会耍点小聪明,一句话常常使人下不了台,久而久之,人人敬而远之,领导也头痛不已,与人为善,一言一行,一切从善良的愿望出发,是为人处事的根本。

4、遵守工作规则。每个岗位都有自己的规矩,来到这个岗位,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角色和岗位,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不要犯大忌。

5、相信自己,也相信别人。这是一句重要的话,它会让你有自信,坚持面对一切艰难困苦,这样路会越走越宽。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围绕县局、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目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干警,我将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勤于思考,大胆创新,积极创造条件;向其他同志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业务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为做好本职工作奠定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此次学习培训虽然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学到很多东西,有一种久旱逢甘霖的感受,收获颇丰,我将认真学习领会,并把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去,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