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货物合同模板

时间:2023-07-07 11:23:42 作者:曹czj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货物合同模板篇一

承运方(简称:乙方)________

(一)货物信息:卷烟纸或高透成型纸(以下简称"货物");

(二)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三)承运数量:按甲方"货物运输委托单"要求,按批次发运货物;

(四)运输线路及运输价格。

(一)承运上述地点货物均按该上表确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二)如遇政策性价格调整或由于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宜再行协商,在未协商妥当之前仍按此价格执行。

1、运输发票;

2、成品交运单(回单):乙方需按附件《通知》执行;

3、随车货物磅码单;

由甲方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办理货物运输所需要各项手续,包括准运证等,并在发货前交付乙方。

乙方派车前必需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甲方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以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乙方持派车单和甲方签发的"货物运输委托单"到指定地点提货,货物运达指定仓库后,收货人对随车货物码单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签名确认,加盖仓库章、注明日期。乙方取得上述单据后,及时汇总,连同"货物运输委托单"复印件一起,按时送达甲方。

甲方负责安排发货仓库货物的装卸,乙方负责安排收货仓库的装卸。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货物运输委托单"及其他相关运输手续经核对后,按甲方要求装车和发运,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到达收货地点。

(一)乙方负责将甲方指定地点的货物按量、安全、正点、及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二)乙方应及制订派车计划,及时调配车辆,及时装车发运;

确保运输车辆质量;确保货物运输安全无损。

(三)乙方收到甲方的运输手续须仔细复核,包括"货物运输委托单"与准运证是否相符,准运证的货物信息、有效日期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货物运输委托单"的收货单位、数量是否与提货单等其他相关手续相符等。出现异常情况,乙方须及时提出。

(一)乙方负责为其所承运的甲方托运的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甲方按合同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中已包含货运保险费用。

(二)乙方承运的甲方货物途中遇险,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乙方司机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配合好现场勘察工作及取得有效索赔单证。

1、不可抗力;

2、货物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

3、货物的自然属性;

4、甲方或收货方过错。

(一)甲方权利

2、甲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后乙方发运前,甲方有权变更到货

4、在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后,乙方的运输安排不能满足到货的时间要求,则甲方有权力选择第三方承运单位予以承运。

(二)甲方义务

4、甲方须按约定期限给予结算乙方运输费用。

(三)乙方权利

1、甲方供应给山东省内的所有物资优先给乙方承运;

3、乙方有权定期向甲方结算运输费用。

(四)乙方义务

3、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

4、货物到达以后需及时交货,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告知甲方并得到确认;

5、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如有违反,立即终止合同并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所托运的货物不能按时送达收货人或货物缺少、灭失等,除赔偿甲方的直接货物损失外,还应承担收货人追究甲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协商处理,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相关机关调解、仲裁(如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则另行签订仲裁条款),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说明:《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已于20xx年10月6日废止,按合同法处理相关争议即可。)

(一)合同正本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自签订日开始生效,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到期日前,任何一方有权提出续签合同。

(三)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

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四)本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企业(盖章):____

乙方企业(盖章):____

单位地址:____

法人代表:____

代理人:____

联系电话:____

传真号码:____

开户银行:____

银行帐号:____

联系人:____

邮政编码: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货物合同模板篇二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四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六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最新货物合同模板篇三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起运点: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货物合同模板篇四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项目序号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值

2、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5、装船时间:

6、装船港口:

7、目的港口:

8、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支付条件:

(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交货期15~20天前,由——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如以信汇或电荡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7天内付款。

10、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装箱单5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2份,如第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1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1份(本条第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40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中国公司(电报挂号:),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10天,将船名、预计装贷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30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31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的一个月。

14、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以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30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14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考试延续10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条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7天收0.5%,不足7天时以7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10同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嵊诉方承担。

18、补充条款: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货物合同模板篇五

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第二条 货物包装

7、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协议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第三条 保管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协议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 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 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的责任:

1、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二、存货人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协议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人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人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 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一条 其他: